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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從機車道超車 車禍

樓主中肯!!
阿哩小昇 wrote:
是我也不會讓~因為他...(恕刪)

巴啦巴啦碰! wrote:
車上載老又載小開車還...(恕刪)



本日最經典

Jacky99999 wrote:
像這種出來亂開車的人,遲早還是要還的!


講的好。至少讓我感覺有平衡點 :)
這是在彰化台1線北斗路段,事發地點的斜對面現在蓋了間麥當勞

阿...離題了~~
看完影片&各位先進的留言,
原來台灣拿雞腿真的可以換駕照~~~


車頭在前,就可以換車道? 這是監理所教的?
難怪台灣換車道都是> 先擠>硬擠>打燈(有時會)
另外,路邊停車的難道不能等到主幹道車輛較少時在移動嗎? 為何要一直擠一直擠?

希望樓主有得到應有的賠償。

什麼情況 wrote:
他們一家老小也太多人...(恕刪)


哈哈!~再加罰一條 - "超載"
就是有很多車主開車像趕投胎一樣,明明距離就不夠還硬要從機車道超車插進來。
大概都想說後方車主一定會急煞讓他吧。此風不可長
腦殘也算殘障吧
應該有領殘障手冊
從機車道超車
要有本事
沒本事就乖一點

liankuan2003 wrote:
又是一堆正義魔人不管...(恕刪)

又一個 假正義魔人!! 你到底有看懂 影片了?? 沒看懂在去多看幾次!? 拜託你了 求求你 在多看幾次才來發言好嗎?

柯小希 wrote:
應注意未注意是哪個法...(恕刪)


法律是規定“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法律不會強人所難

是偶們的法官自動省略
所以才會有一堆笑死人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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