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ibi wrote:你知道沒有碰撞到的話,肇事逃逸很難判斷有嗎?你知道 VIOS 從右側超車就輸了嗎?跑掉那台車固然不可取,但真要追究責任,自撞的 VIOS 不是全責就是負絕大部分責任,除非 VIOS 駕駛能舉證他有跟另一台車擦撞到,而且對方的車頭擦到它的左側葉子板或以後部分,證明他先到那個車道,但即使這樣,他右側超車事實不會改變。每次看到這種影片,就會有人跳出來指責當下責任較輕的如何如何,真的百試不爽。 高快速公路右側超車並無違規哪來的VIOS輸?
不良歐吉桑 wrote:...內側車道那輛車不知道在急什麼,一超過中線的車以後,還沒到達安全距離就變換車道,更重要的是一定沒轉頭做 shoulder check ,所以右後方死角有車也看不見,就當“什麼都沒發生”一樣,繼續向前開,真該叫他第一名... 不良兄所言甚是!但是這個在切換車道時,很重要的安全檢查動作,我相信在台灣地區95%的駕駛應該都沒有這樣的觀念與落實。
小弟不想筆戰,只是就事論事而已,在台灣發生車禍擦撞只要沒有和解的話,這不是要以肇事逃逸論嗎??而且這是公訴罪喔!!小弟說到這邊,不想在討論下去了!!就醬。恕刪) 有擦撞嗎 ??1515151515155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