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必須要有法律在背書。進而增加嚇阻犯罪之可能,改善社會風氣應該即刻戒嚴!!~
偷搶擄掠的犯罪情事,應即刻槍斃!!~抱歉有點離題,民主社會就是這樣鬼打牆~~經濟怎麼會好。
我認為國家不應該為了這些事情浪費時間,嚴明的法律下強迫人民必須守法,不能再能過且過!!
就拿酒駕來說,就算你罰金一百萬,只要有錢還不是同樣事情一直發生。無辜的人民又要被這些酒駕的人威脅。發生事故後人民在短暫譴責!!酒喝了還照常上路危害!!這不就是空轉嗎?
警察取締應該從每台稽查車上裝置行車紀錄器。最好還能即時與中心系統連線,辨識車牌系統應該搭配。
增加稽查效率,走在路上就能稽查!!
-----------希望---------------
我曾經有過...但是我的懦弱讓我無法呼吸
我曾經想過...但是事與願違讓我
8191 wrote:
M-POLICE我也打算以後都放在車廂內,贓車,等到排專屬勤務再來打吧,順從政府的口號依法行政,巡邏就乖乖簽表處理報案,其他多餘的,算了吧,一切遵循法律的規定...(恕刪)
我認為這是消極的做法...還是建議立法,
"公務值勤應排除在外"這牽扯很多如消防、救護...等。
dennis0727 wrote:
那一般老百姓就該被罰?老百姓也是吃人頭路..天天等著客戶電話.老闆查勤等...我相信很多一般行業的基層員工業務量大一點的!一天電話接聽量未必比警察同仁少.難道這些人就是原罪?
借你的文回一下,看了整棟樓,這個理由出現不少次,但請您們捫心自問,你們少接到電話會造成大眾生命財產損失,老闆查勤電話沒接到會造成逃犯抓不到,失竊車輛找不回的狀況嗎?別把自己的的"公務",說成攸關大眾利益,生命財產安全般的重要,真的看不下去
台灣民眾再這麼是非不分,自私自利,哪天消防人員慢慢來,你家燒光了;救護車慢慢開,急診病患來不及送醫死了;逃犯抓不到,跑到你家把你的家人殺了,失竊車輛永遠找不回來,這些狀況鐵定會天天出現,就因為你們口中的"天子犯法,與民同罪"的無限上綱解釋,台灣不但會變鬼島,還會變死島,不信你們就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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