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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紛爭!車位霸佔就最大嗎?(我不是車主啦)

又是雞腿換駕照的實錄
神人開神車 落漆
我同意樓主的"人不能佔車位"

所以這個停車格,我認同樓主可以停.

事情總要有一個道理在.

如果人可以佔車位,那我也可以把車停在停車格旁當暫停.讓對方也進不去!!!

這和用物佔車位的路霸有何不同?

樓主冒違規被開單(雙黃線迴轉)的風險來搶這個車位.

另外,只能說,樓主人品太差,這種搶輸的影片,就不要上傳來給人家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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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隊在2012年有回答這個"人佔車位"的問題,我想和我的想法是接近的.

http://traffic.tyhp.gov.tw/news/u_news_v2.asp?id=%7B56A17F32-EFFA-41CB-B0A8-AB0F48101147%7D&newsid=858

wrote:
車還未到、人先占位,到底恰不恰當?桃園市民徐錦興前晚開車到賣場購物就遇到這種狀況,警方表示「人占車位」不違法,但「物占車位」就要罰,停車秩序的確有討論空間。

徐錦興投訴指出,前晚開車在桃園市某賣場繞10分鐘,突然發現前方20公尺有車駛離,他抵達空位卻發現一名婦人站在車格中。

他搖窗揮手示意對方應該禮讓,婦人不為所動,等丈夫把車開來,還嗆聲「停車位本來就是先到先贏」,徐聞言更火大,下車爭吵,互嗆「有種到警察局報案講清楚」,最後生氣離開。

徐表示,誰能停車應該以車輛抵達車位的時間為準,這是多數車主的默契,乘客先下車跑來占位,就像突然插隊,很不可取。他認為如果搬花盆、椅子等占用停車格算違法,「人」占車位也算占用,因自私而爭搶,並非好事。

桃園縣交通警察大隊指出,都會區車位難尋,「人占車格」現象的確曾經引起民眾投訴,但很少衍生糾紛,現行法規都沒規定禁止,是法律灰色地帶。

警方說,路邊公有停車格也屬於道路,民眾若擺放各種物品占用就視為「道路障礙」,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可罰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但道路障礙是指「物」而非「人」,因此「人」占車位無法可罰。

賣場停車位由賣場管理,除非發生事故,警方不會主動介入處理,其他私營停車場也一樣。

這間賣場表示,營業尖峰時段車多擁擠,多數車主又喜歡停在距離賣場出入口較近處,找車位難免找出火氣,建議彼此尊重,「車位很多,再找就有」。
車主是天氣冷上來取暖嗎?請把車號打出來,違規迴轉先吃一張罰單吧.
真應該把你這種東西的駕照吊銷,
台灣會更美好
影片裡的是樓主嗎?
真威啊, 要不要公布你的車牌號碼跟住址?

你有本事你就撞上去看看, 看是你的破車比較威還是法律比較威.

阿智1517 wrote:
影片1分30秒開始看...(恕刪)


喇叭一直按似乎不太妥

畢竟人家也是長輩

有話好好說

阿智1517 wrote:
影片1分30秒開始看...(恕刪)


你雙黃線迴轉....

守規矩的人,找車位.

卻被不守規矩的人...天理何在.
腦殘得很厲害啊,
連聲音都好腦殘,
上面有說了,這種情況人佔車位並不違法。

這麼爛的影片還放廣告在這裡騙點閱率,
唉,一整個人格都有問題。
基於不喜歡因為車位而違規的心態
我也常常被凹到很不爽
所以取不到暖~~樓主消失???
嘖嘖嘖....
說samsung好,htc爛就是samsung的工讀生.... 這是什麼規定????完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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