玅玅 wrote:警察只會在旁看戲~~...(恕刪)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依法律來講,確實不屬於現行犯。原來大大只是躲在旁邊偷偷錄影,真是有正義感阿!!!不要只是在旁邊說嘴,不小心違法逮捕的話,吃上官司的是警察,而不是旁邊觀看的人,妳不也是因為怕被申訴而躲在旁邊錄影?只會說些不負責任的話,任誰都會。也請不要隨便用文字污辱警察人員,畢竟你們發生事情也是打110報警,而不是自己處理。
不就民代來關說施壓, 頂頭老大不敢擔責任(縣市長及警察局長等)然後搞的基層員警多做多錯,少做沒錯的心態除非真的某個縣市長或局長很有氣魄的支持適當動用武力不然,那些基層的,還是開開單,查查戶口比較不會中槍台灣總愛選會做秀的人出來當頭,辦舞會,辦活動一級棒說到要挺這些小員警,我看很難看看之前飆車族大亂,連警局都可以去搞了也沒見到那市長或警察局長跳出來要說重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