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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4/30日阿羅哈客運司機行車糾紛案--無罪連署(於5月2日約20時將網址寄給阿羅哈客運)

風城阿燿 wrote:
尊重你的看法 ( 說成大車直接衝撞該車 是誇張點 )(恕刪)

當大車切過小車時~有明顯撞擊聲吧!
該小車中女子還"啊"一聲~問有撞到嗎?
這不算"大車直接衝撞該車"嗎?
還有~如果手持武器攻擊他人車輛不算暴力的話?
那Makiyo跟友寄涉毆傷運將案~不就是誤會一場?



風城阿燿 wrote:
至於 一般駕駛會在車上準備"機私"嗎?用途呢?
問自己吧
我想法律是不能約束 駕駛 在車上備有......
出來跑車的 ...各行各業都有辛酸
沒人會想走到這一步的(恕刪)

法律是不能約束駕駛在車上備有"機私"是沒錯!
但一般人不會暗藏"機私"吧!
會~表示該駕駛心態可議
遇到事情就可能準備比拳頭大小
案例
還有~不是出來跑車的就會暗藏"機私"
別以各行各業的辛酸找藉口來合理暴力行為



阿花仔 wrote:
既然是“職業”駕駛,就應該有比一般人更高的標準,
尤其還是載客的大客車司機,豈能如此毫無情緒控制的能力。
今天因為這種小事就要“討回來”,棄車上乘客的權益與安全不顧,
應該不是件理想的事情。
相信很多開大車的都知道,若總是要跟小烏龜一般見識,
那還真是沒完沒了!(恕刪)

上面大大說的真好
ken8686 wrote:
當大車切過小車時~有明顯撞擊聲吧!
該小車中女子還"啊"一聲~問有撞到嗎?
這不算"大車直接衝撞該車"嗎?

直接衝撞該車和側面擦碰(那個角度像是後視鏡) 駕駛的心態可是差很多 請明鑑

ken8686 wrote:
那Makiyo跟友寄涉毆傷運將案~不就是誤會一場

Makiyo跟友寄 是酒後主動打人傷害且置人重度昏迷 拿來比司機受了挑釁後的脫續行為,有失公允
打車子說成暴力傷害人 很沉重

ken8686 wrote:
法律是不能約束駕駛在車上備有"機私"是沒錯!
但一般人不會暗藏"機私"吧!
會~表示該駕駛心態可議
遇到事情就可能準備比拳頭大小
案例
還有~不是出來跑車的就會暗藏"機私"
別以各行各業的辛酸找藉口來合理暴力行為

(機私)
司機並沒有拿來傷害人 把它定義成車上防衛(保心安)的小工具如何
被你解讀成好像隨時要幹架似的
並不是找理由
或許司機真的只是臨時找到的 檢修車輛常會用到鐵管套在鈑手上加力的
-----------------------------------------------------
事情始末 大家經由討論 只會越來越清楚 跳出來 並不是要把司機錯的合理化 請各位前輩明鑑

是希望認為司機情有可原 願給司機改過機會的

贊聲一下
----------------------------------------------------
而我也是該止口了 謝謝一起討論的大家

風城阿燿 wrote:
(機私)
司機並沒有拿來傷害人 把它定義成車上防衛(保心安)的小工具如何
被你解讀成好像隨時要幹架似的
並不是找理由
或許司機真的只是臨時找到的 檢修車輛常會用到鐵管套在鈑手上加力的
-----------------------------------------------------
事情始末 大家經由討論 只會越來越清楚 跳出來 並不是要把司機錯的合理化 請各位前輩明鑑

是希望認為司機情有可原 願給司機改過機會的

贊聲一下
----------------------------------------------------
而我也是該止口了 謝謝一起討論的大家



或許司機真的只是臨時找到的 檢修車輛常會用到鐵管套在鈑手上加力的
->那為何要拿東西? 是看到對方拿刀還是掏槍?

今天他駕駛的是大眾運輸工具 不是物流送貨的
情有可原改予機會 並不代表適合繼續這樣職務


小客車也該受罰才是!

今天若阿羅哈司機不要因受挑釁而下車,
值勤完畢後,換成是運將讓客運的行車紀錄器曝光,
那整個情勢就改觀了!
風城阿燿 wrote:
直接衝撞該車和側面擦碰(那個角度像是後視鏡)(恕刪)

您又知道只是擦撞後視鏡?~就算是~難道不算擦撞?



風城阿燿 wrote:
Makiyo跟友寄 是酒後主動打人傷害且置人重度昏迷 拿來比司機受了挑釁後的脫續行為,有失公允
打車子說成暴力傷害人(恕刪)

原來要酒後主動打人傷害才叫暴力
主動拿武器攻擊他人車輛不算是?莫非應該算是打招呼?
難怪台灣一堆恐龍法官!
不知道刑法恐嚇罪定義是啥?(有請版上各位先進告知)


風城阿燿 wrote:
司機並沒有拿來傷害人 把它定義成車上防衛(保心安)的小工具如何
被你解讀成好像隨時要幹架似的
(恕刪)

沒傷人~但拿來攻擊他人車輛的武器~在您看來是車上防衛(保心安)的小工具?
那在車上放汽油彈是為了預防沒油囉?
那在車上放西瓜刀是為了切水果囉?
那何謂持械恐嚇?"械"指的一定是刀.槍嗎?(有請版上各位先進告知)
攜械就是攜械~不管今天這械是鐵管還是固定板手
不因他持何種東西意圖傷人!




風城阿燿 wrote:
希望認為司機情有可原 願給司機改過機會
(恕刪)

標題是啥?
今天司機如果不要因受挑釁而下車或不持械而下車進行理論
相信司機的行車紀錄器曝光後~大家會轉而指責小車駕駛~

此案大車司機是被挑釁沒錯!但他畢竟先行訴諸暴力解決~在怎樣也不能合理化他暴力的行為
更何況司機還放下整車乘客~至車上乘客於不顧
還有~如果持械攻擊他人還能來網路上連署無罪的話~台灣司法真的是沒救

PS:再強調一次~小車行為是錯的
沒有前因...那來後果..

大車有不對的地方.....

但小車也太孬了吧...

惹了對方.沒膽單挑..

像小朋友一樣哭著告狀...
幹嘛原諒他,拿傢伙下車K人就是不對,聲援什麼(雖然我也覺得小車也很白爛)
樓上幾位大哥別爭了,
小弟這幾天也有在跟這個話題,
但小弟的發言從沒有要合理化大車駕駛的暴力動作,
只是看不慣有人無視於小車司機不當的駕駛觀念和危險的駕駛行為,
殊不知小車駕駛同樣陷路上車輛與乘客於不可預料的風險當中,包括他的親人;

前面也有說了,大車駕駛動手就是不對,該罰就是要罰,
小弟覺得革職也都剛好而已,沒有記取教訓搞不好下次他就真的砍人,

但小車駕駛的行為並沒有比較優,
連副駕座的女士都明顯感覺到他那種擋車的行為是故意的,
駕駛本人也沒有否認,各位應該也有清楚的聽到他本人當下動怒爆粗口,
從他閃過那台故障車、變換車道、大腳油門闖紅燈的時候開始,
駕駛的心態跟報復行為就顯而易見,而有些人的發言卻完全無視這一段?

我們大家都是結果論,
今天結果是大車駕駛掄棒子下車輸贏,他真的夠狠夠殺的話前擋應該已經破了,
如果今天大車回頭切過去沒有擦撞到小車,駕駛也沒有拿武器,
而只是走過來敲敲小車車窗請他下車,現在輿論會變成如何?

又,今天小車駕駛如果忍一口氣,順著車流切過車道,不闖紅燈,
是不是就可能跟大車分開,或許也都相安無事;


有挑釁動作在先的是小車,所以小弟才說他的行為並沒有好到哪去,
這樣的行為也很暴力,但是沒有人會制裁他,
結果論是,大車駕駛拿傢伙兼敲車子,他更暴,所以大家體諒弱者,對嗎?

再這樣討論下去,這位開vios小轎車的大哥,
以後上路可能就更加認為他的行為一點錯也沒有,
哪天各位開車在路上碰到有人在你車前急煞剪線,
記得看看車號,是不是剛好跟這部小車很像,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敵將,討ち取つたり!
風城阿燿 wrote:
直接衝撞該車和側面擦...
司機並沒有拿來傷害人 把它定義成車上防衛(保心安)的小工具如何
被你解讀成好像隨時要幹架似的
並不是找理由
或許司機真的只是臨時找到的 檢修車輛常會用到鐵管套在鈑手上加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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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始末 大家經由討論 只會越來越清楚 跳出來 並不是要把司機錯的合理化 請各位前輩明鑑

是希望認為司機情有可原 願給司機改過機會的....(恕刪)


沒錯

如要幹架要放-->西瓜刀or武式刀~

我車上放-->尖頭大鐵鎚 + 拐杖大鎖 ~~

ken8686 wrote:
您又知道只是擦撞後視...(恕刪)


看來你反對大客車的暴力>小車的挑釁行為....

暴力是百分之100絕對錯的,

請問你有在順順的開車時被白木一而再,再而三的挑釁過嗎,

那種感覺真的很差,當下EQ差一點的,真的就會暴發了......

每各人對一件事的看法原本就會不一樣,

當你經歷過一些事後,也許也會改變你對一些事的看法。

祝大家每天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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