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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被鄰居撞倒了的賠償問題(人情世故篇)~更新!!

嘿嘿西西2 wrote:
這種人情世故我也懂
現在我也只能這麼做了
只是覺得跟我的原則問題有很大的出入
因為換成了是我
我會主動登門道歉 並付上賠償金
就算是再小的錢
我認為該負責的就是該負責的...(恕刪)


不要用自己的道德標準套用在別人身上,
別人做不到是他父母家教沒教好,你做得到是你父母家教不錯。

檢驗別人的道德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

人生路一點小小的經驗,供參考。
蘇秦曰:「嗟乎!貧窮則父母不子,富貴則親戚畏懼,人生世上,勢位富貴,蓋可忽乎哉!」

如果是我 ,
對方既然有道歉 , 那我會照父母說的算了
如果對方給我嗆 "模! 想怎樣 ????"
那我會跟對方索賠到底...


鄰居說穿了 沒親屬關係

撞到了 也不講還要調影帶去追兇

其實說起來也普普啦

要是我也不會不拿 頂多少拿一點

Garys wrote:
鄰居說穿了 沒親屬關...(恕刪)

有時候親屬比沒血緣關係的鄰居更凶狠

旋風 wrote:
有時候親屬比沒血緣關...(恕刪)

你要這樣想我也沒差

很多事 是要講原則的

小錢小事是沒差

但態度是重點

錯又要凹又要裝沒事

說真的親戚和鄰居又怎樣?

不要往來最清心

Garys wrote:
不要往來最清心...(恕刪)

絕對100%同意
這個社會早已變質
人心除了猜忌之外
該有的善良一面早已七零八落
Garys wrote:
錯又要凹又要裝沒事...(恕刪)

這就是人性
所以法律講求人權基本上要有抗辯的權利
前面有人說了
自己的道德標準
不用隨意用來套在別人身上
你的高標準未必俯和現代社會中的每一個人
何苦幹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笑一笑
至少在道德面上你高他一大截
爭贏了
你不過得到2張小朋友外加一個隱性的敵人
其他就沒有了

Garys wrote:
很多事 是要講原則的...(恕刪)

原則這種東西是要用在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
你所謂的原則並沒有公告周知吧

別人為何又要去認識你所謂的原則呢??
你的原則在別人看來也許不過就是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
如果這麼在意
不如就在機車上貼張告知
禁止任何人靠近自己機車,損傷者照價賠償
大家不就都知道你這麼的在乎"這條原則"

但是
你會失去甚麼自己可以接受的話就OK
chien0130 wrote:
別說2,000,就算...(恕刪)


沒錯
說得很好
的確是如此

遠親不如近鄰
打好鄰居關係勝過買幾億的豪宅整天得提心吊膽怕鄰居破壞報復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旋風 wrote:
原則這種東西是要用在...(恕刪)

我的原則就是

勿以惡小而為之

勿以善小而不為

這是最基本的 只要有受過六年或九年國教都應是如此

只是教育不是只有去學校讀個書就會成功的

社會和家庭都是很大的可變因素.....

弄壞人家的東西 就是要賠

第一時間就去通知對方車主

人常說伸手不打笑臉人 先承認以及先說聲抱歉

其實很多事都好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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