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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已快落幕,訴訟進行中,所以文章暫時下架

樓主真是倒楣,祝早日告贏那兩個人渣討回公道

superass wrote:
睡了一覺又更覺得臉又消腫了一些,
也比較沒那麼痛了
很是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
也謝謝對小弟提告的支持


秘方一帖:

可以去買一斤朝天椒,一顆洋蔥,用水浸泡七七四十九天。

依個人喜好加點米酒,加多無妨(反正米酒降價了)。

然後…







不是給樓主消腫用…




把它倒入汽車雨刷水桶內,以後遇到這種情形,就開動雨刷、噴水。



退敵良方一帖。請參考…
樓主保重:
千萬不能放任這種敗類在路上橫行,
台灣的法律真是太令人失望!
事件已快落幕,訴訟進行中,所以文章暫時下架
幫你推下去希望這篇不要沉下去

當時有看到的網友可以提供一下影片幫助版主吧!

這種乙式的驗傷單就可以了,可以趁臉腫的時候,自拍幾張照片佐證,另外,要避免演變成互毆的2個重點,一、樓主的報案紀錄應該對你很有利,要想辦法調出紀錄,二、想辦法證明被毆的地點是在駕駛座,例如報案時的筆錄要提及在駕駛座上被毆,車窗、車門上衝突的痕跡想辦法保留與舉證,希望樓主能討回公道。


要提告,臺灣的法官應該不是白癡。
如果坐在車內可以毆打車外的人,還被判敗訴,那這個法官真的是白癡了
yuyu
我覺得交通糾紛遇到對方有大動作時,
當下就是趕快撥110,
即使不能報案說話,
警察那裡也能錄音存證。

另外,
我終於發現車子買旗艦型的壞處了,
車窗有防夾功能就不能狠狠地夾住對方,
即使夾傷對方應該也算是自衛行為吧!?

kingpro65 wrote:
另外,
我終於發現車子買旗艦型的壞處了,
車窗有防夾功能就不能狠狠地夾住對方,
即使夾傷對方應該也算是自衛行為吧!?


印象中如果持續拉住車窗的關閉開關不放,車窗會強制關閉。(作用就是用來預防樓主遇到的這種狀況,買車時,sales教的)如有錯請指教。

不知樓主的座車為何?

jesse_yeh wrote:
印象中如果持續拉住車...(恕刪)


呵呵..我沒試過,
下次試試,
我的車車是Mitsubishi New Savrin 2.0,
只有買旗艦型才有四門防夾的功能。

功能越多、問題也越多,
電瓶電力不足與下大雨短路時,
都會造成關車窗關一小段又開一大段的防夾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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