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連壓到窟窿還是撞到人,這種差別都分不出來。要馬吸毒精神恍惚,要馬就是喝的醉茫茫。這種人根本不適合開車,所以也不用討論什麼大分承認不算逃逸這種鬼話了....如果被壓過去的是你的家人,你只會希望當場把他格斃。還可以說承認不算逃逸那我就信你的理論...
想當初台中發生舉國震驚的槍擊案時,委員的同志都強烈要求警方公布事發錄影帶.現在委員出事警方沒公布錄影帶,同志都沒出聲要求公布錄影帶證實委員供詞.我想那是他們不滿委員負責任的提出接班人,故意助長陰謀論.哀,為了利益自己人殺自己人更可怕.
吃個冰淇淋都跟政治有關了~看吧~還火力咧~選橘子口味的吧~沒鎖嘛!有的可以找個像余文的頂有的可以找個像江國慶的栽贓想要正義?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76412/IssueID/20110918不透露.你又能如何~不就錢能搞定的事?還是哪位朋友可以指導一下..事到如今~怎樣才是符合公理的解決方式?倒是可以說說看~另外回樓主.這就是肇事逃逸就算有下來看.跑了一樣也是肇事逃逸~
我想你99%是故意來被砲的,另外1%是來反諷的。ace52950 wrote:立委大人事發後馬上認罪辭官,退選.這樣不就證明他負責任的態度.那時候不停車純粹是不知道撞到人.更何況台中的治安那麼差,停車後說不定會被亂槍打死.老實說,以他的地位找個人頂罪也非難事.何必為難老實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