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bluepig wrote:一堆人每天在靠杯別人...(恕刪) 有本事你來台北市天天喝 你再天天開吧沒有就不要囉嗦我住台北市 每週都會喝一兩天而且喝很大我和我朋友 都是坐小黃被罰酒駕 小黃可以坐多久阿??
citigold2009 wrote:肇事車主前科纍纍慘得是這回酒駕甚麼都不用講了 酒駕撞死人一點都不慘,撞死四個人,即使用最高刑期來判,最多也是三年兩個月而已,平均殺一個人不到十個月的刑期,臺灣的法律啊...
酒駕真他X的罪該萬死就因為自己喝酒喝得很爽還執意要上路結果把四個人這樣害死這四個人每個也都代表一個家庭當他們家裡接收到這訊息時的感受是甚麼他們身邊的親朋好友要承受的壓力有多大就只因為自己喝酒喝得爽我想這次這事件肇事人也不會被罰多重啦反正人命在台灣根本不值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