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前開運鈔車被拖走,他已經警告拖吊人員說:車上還有一千多萬現金喔。但拖吊車不鳥他,還是執意拖走。結果呢,他公司主管也很機車,直接報警,把事情鬧大。後來保全公司主管跟辦公室小妹帶著點鈔機偕同警員到拖吊管理停車場,把車上現金一一清點,托吊人員在旁邊看的膽顫心驚(少一張,他們都有事),還被偕同的警察虧:你們是吃飽太閒喔,運鈔車也搶XD。PS:一般運鈔保全車警察都看的出來,所以都不會拖。還有那種名貴的低底盤跑車,拖車大隊也不會自找麻煩,除非派全吊的!樓主這次應該能主張車不拖,但仍要繳一張900元的罰單。
就是公司要負擔違停罰單才把這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我能了解你的痛因為我朋友跟你是同業我能體會到。我希望相關單望能針對運務業者放寬才對啊!shiauguai wrote:小弟剛好是負責信義區...(恕刪)
bulibi wrote:有本事買車,就要有本...(恕刪) 第一, 小弟我有租車位, 這樣算有本事嗎? 我不知道.第二, 我要描述的重點請看清楚, 確實有不公不義的現象存在.如果您看不到重點也就別回了...很雞同鴨講...
mmmtoast wrote:southernho wrote:是我違規在先,亂停貨...(恕刪)依照規定拖吊車必須在場鳴笛警示並且等帶三分鐘沒有人來才可以拖走!!!...(恕刪) 這種事,在台北從來沒做過吧...如果申訴的話,成功機會有多大...以後,警察拖吊必須要錄影了記得,有一案例,某人違規左轉,但他自認為沒有,後來申訴,因沒有證據,因為沒錄影,僅憑現場警察證詞,所以...罰單取消所以,...也許,以後拖吊要全程錄影,如果提不出證據的話,可以申訴吧
真想不到你還敢發文,我覺得你根本是故意違規停車,因該要加重罰你才對。我不知道你以後要怎麼教育小孩子,如果為了自己停車的方便,而去影響其他用路人的權益我覺得真是不可取。我想因該要律定一律拖吊,不要讓人民有想像空間才是。
luftwaffe wrote:剛剛回家時我也打了1...(恕刪) 很好阿,很贊成您阿~請公僕來維持您的權益,要是我也會這麼做....! +1阿....可是...這...跟我po 的文有什麼相關?您真的有看我在說啥嗎?可以的話,再看清楚一點...我完全沒有反對拖吊, 我只反對以"業績"為前提去拖吊....並不反對以維持社會秩序去拖吊, 甚至是贊成您形容的事情....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