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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門 剛裝記錄器 巷子十字路口車禍(影片請教)


torbor65 wrote:
前幾天沒接到對方,後...(恕刪)


それ.....
我記得好像這種路口
左側車輛須禮讓右方車輛
意思是機車應當給汽車先行!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這種路口我看多了,每次我都減速至近0再開,因為時常遇到根本不看的人車直接衝過路口,沒辦法,你不看只好我認份點,先停再開,所謂吃虧就是占便宜,幾十年下來都平安無事,反倒是看過不知多少次,在我前方的車帥氣的直衝路口,結果遇到一樣帥氣的來車,直接噴出,人車重傷....
補充一句送給過十字路口不看來車的人: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早晚都要還的....

小海≧▽≦ wrote:
我記得好像這種路口左...(恕刪)


一開始保險就說,不用看初判表就知道誰是主因

1、做完筆錄給的表,看得出來對方是主因。
2、未讓右方車,對方支幹未讓主幹被開單

保險就說看我們要如何處理

1、自己修車,跟對方和解
2、對方有可能會提傷害告訴

要是我是機車,當然要對方保險付出醫藥
其他的看誰是主、次比例就照賠。

覺得該怎樣就怎樣,對方要提告也是對方的權利
FIREman
就看樓主要不要用正常程序搏搏看了~~
照正常程序走~在調解時~就一切見真章了~~
這樣的開車水準...建議還是不要上路比較安全~
不然保險要買到最高~而且要多買幾份才安全~
靜量叫親朋好友不要經過車主會經過的路線~

peret0812 wrote:
這樣的開車水準......(恕刪)


感謝你喔

那邊已經貼公告

1.大家到十字路口 不論機車汽車請下來推車過馬路
2.年繳保費有20萬的才可以經過這理\
FIRE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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