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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與路權有什麼關係?

bulahe wrote:
這就是最本日最可笑的說法啦~
如果內側車道有個該死酒駕的,安全嗎
能讓大多數人守法,才會有安全。


外側有該死酒駕安全嗎??
有酒駕連人行道上的行人都撞...
別用這種爛理由硬坳!!
要違規內外側都會有違規!!
但就數量來說~~外側車道違規數量遠高於內側!
在有違規的世界中...內側較安全得到證明!!

如果這世界沒有違規!!
內側車道行車環境較單純~
不會因公車 小黃 巷口 停車等影響車流的因素發生!!
""意外""發生機率自然較低~~(就算每個人都守法..."意外"還是會發生!!)

你用來說明內側較危險的理由薄弱到可笑...
本日最可笑的說法當之無愧!!
失敬失敬!!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gungunM wrote:
外側有該死酒駕安全嗎...(恕刪)

其實你根本就不用理會了
有些人是偽裝的反串角色,目的是讓大家清楚的看到天龍嘴臉
這種苦心你不能不體諒
路權被侵占不能成為違規的藉口,違規卻會變成侵占路權的劊子手~~啥~只針對機車喔??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
大大是說那篇酒駕又無照跑出來移車的新聞嗎

那真的很瞎

對阿~那個真的超瞎的~看到時一整個無言

自取其辱?
哈哈~這個好笑
路權被侵占不能成為違規的藉口,違規卻會變成侵占路權的劊子手~~啥~只針對機車喔??
拍謝~~我又出現了~~
我還是強調權利跟違罰是兩件事~~
大家可以翻遍所有法條~會提到人權,物權~~就是不會有"路權"這樣東西~~~

我們所擁有的"路權"並不受法律條文所保障~~
我們所擁有的使用道"路"的"權"利~~其實是因道路建設完成所得到的"反射利益"~~
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們的權益需要受法律壓抑~~

事實上~全球各國的法律上~也鮮少將路權明訂條文~~
因為人"行"的權利~~自由行動的權利;皆已受憲法保障~~

其實...行路的權利是天(憲法)賦的~~
只是因應各種不同工具~須訂定各種處罰的條例!!

就像上面有人問的~砂石車有沒有路權??
答案是肯定有的~只是為了限制出現時間跟區域...而有了罰則~~


其實這是台灣的怪異現象~~也許是被政府限制習慣了~所以被"一率禁止,除非例外"給影響習慣了~~
舉個例子~我們父執輩的髮禁是很可怕的~~
在路上警察隨時可以抓你去理髮~理由只是行為不撿~所用的理由是奇裝異服~詭異了吧~~
大家應該很難想像以前男長髮或女短裙,在西門町是會被抓的吧~~
學校的髮禁也是~雖然教育部規定~只要不燙不染;整潔就好~~
可是所有的人,所有的學校都不敢違背西瓜皮跟三分頭的標準~~

所以大家是被法律嚇怕了~怕到不敢廣義解釋"法律"~~
造成公部門"揣摩上意"時...都做最保守的解釋~~
其實機器腳踏車的路權也是原則開放例外禁止, 只是一般的機器腳踏車所謂的例外範圍太廣了!

因為99條的例外範圍包括第二條快車道以上, 加上政府自己認為快速道路與高架橋甚至是橋樑都在範圍內!

為什麼會說原則開放例外禁止, 因為條例一開始就認定機器腳踏車是同屬汽車, 所有罰鍰對象皆稱為汽車駕駛人, 條例針對機器腳踏車的罰則也是載明未依規定車道行駛!

所以例外部份就需要劃上禁行機車, 否則機器腳踏車就都可以行駛!

但日子久了人民就漸漸忘記, 現在好像已經變成原則禁止例外開放了!

直到紅牌重型機器腳踏車出現, 才又回到原則開放例外禁止, 只有交通部有權規定禁止範圍!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bulahe那位仁兄回的文,個人都懶得看了,毫無調理又跳tone。

自己說的都會被自己打槍了,不用浪費口舌去跟他辯論拉。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就連你家隔壁母狗難產,
蟑螂搬家,老鼠歸西,
都是因為妳們提倡禁行機車害的。
不要在殘害動物啦~~


我真的很懂,騎開車十幾年了,什麼情況我都看過~

不管是騎開車每天都遇到一堆白癡汽機車亂切,跟神風特攻隊沒啥兩樣

所以~乾脆禁止所有車輛上路才能解決一堆用路白癡

唯有像北韓看齊,用走路的,100%安全

搞不好腦殘的症腐會這樣做喔.....

AMD65 wrote:
唯有像北韓看齊,用走路的,100%安全

走路可能會跌倒撞到頭。
也有可能被胖子撞到跌倒撞到頭。
也有可能樓梯沒踩好滾下去撞到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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