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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今天出遊被小車駕駛攻擊

yasaci2004 wrote:
汽車駕駛的確是太過份了
不應該做危險攻擊的動作
不過,大大為什麼就一定要騎在汽車的慢車道上
您也可以騎在機車道上吧 ??
為什麼每個騎重車的人
都認為自已就是不應該騎在機車道上
大家真的都把重車當成汽車了嗎
其實,它不管排氣量多大
它終究還是機車 不是嗎 ??
在台灣,開車的人看到重車騎在汽車道上
通常都會不爽 重車擋在前頭 或是 快速狂飆
所以,為了避免被攻擊
還是先學會保護自已吧
...(恕刪)

首先 : 樓主請報案! 很簡單的動作而已, 先寄警政署長信箱被案就會有人跟您聯絡了!

不報下次搞不好又遇到同一台.....


再來就是針對yasaci2004回文討論:請自己去跟政府說, 還有跟本站反對重機的人講!

不然我們騎那裡都是錯的!


另外 : 我看保桿部位還是裝上攝影機!

而且要往後拍攝!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首先 : 樓主請報案...(恕刪)


看完後唯一的感想

樓主這台行車紀錄器比你賣的那台差

不夠清晰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這下汽車車主會上媒體了吧!!
就算妳不報警妳的影片也許已經被媒體在01上發現了!!

不過本來就應該報警的!!

水晶骷顱 wrote:
看完後唯一的感想

樓主這台行車紀錄器比你賣的那台差

不夠清晰
...(恕刪)

感謝您一直不針對主題發言並且一直幫人家打廣告!

人家是誰 閃的多漂亮阿

這種逼車行為真的很要不得, 心態到底是為何?

看來重機騎士真的要多裝幾台ADR36自保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撞到腳踏..那他的車也一定有損傷..比對之下就知道了..無須舉證...
告什麼?告毀損啦...恐嚇?公共危險比較難...

台灣粉多汽車車主, 還不知道~ 或是 根本不想接受

重機 在路上就是跟汽車一樣要佔一個車位的用路權

才會發生這摸多類似的事~

不過

就算不尊重也可以用比較安全的逼法!~

那種開法, 簡直是道路謀殺!!

太沒心肝了...

霹靂馬是吧? 開那款車的, 真的粉多朱頭...

老車了還搞不清楚~ 還以為永遠都是霹靂馬勒~~

我看是霹靂~ 霹靂~~ 霹靂貓 吧~~~

... 如果樓大拍了卻不舉發牠! 那就騎禱牠粉快有報應吧!!

集氣!!!!!!!!!!!!!!!!!!!!!!!!!!!!!!!!!!!!!!!!!!!!
今天你不搞死他
明天他就會搞死你.........
yasaci2004 wrote:
汽車駕駛的確是太過份了
不應該做危險攻擊的動作
不過,大大為什麼就一定要騎在汽車的慢車道上
您也可以騎在機車道上吧 ??
為什麼每個騎重車的人
都認為自已就是不應該騎在機車道上
大家真的都把重車當成汽車了嗎
其實,它不管排氣量多大
它終究還是機車 不是嗎 ??
在台灣,開車的人看到重車騎在汽車道上
通常都會不爽 重車擋在前頭 或是 快速狂飆
所以,為了避免被攻擊
還是先學會保護自已吧



y大~在跟您補充一下!



41︰ 大型重型機車可以行駛慢車道嗎?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條之1規定,快慢車道分隔線,係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10公分。

另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之1規定,汽缸總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應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550 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既適用小型汽車之行駛,故亦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則不在此限

以上資訊來自~~(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

汽車不依規定行駛慢車道,機車專用(優先)道 罰1600~1800元



大大~~大型重型機車~~終究只是機車嗎??照您說的~~要行駛在慢車道~~試問~~收到罰單是您要幫忙繳嗎?


大牛0303 wrote:
今天早上快樂出門~差...(恕刪)

幫你推文蓋大樓!!
看能不能上新聞?!
對付砲文三步驟: 無視、不回、請自便
機車擦撞汽車烙跑可以沒事
汽車擦撞機車烙跑卻有事,且會被砲的體無完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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