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NT wrote:
我是很好奇這些人對於阿狗先生超過 Teana 之後往左前方 45 度角揚長而去的行為下的註解是什麼?
..(恕刪)
註解就是車子性能太差,不小心滑了出去

marcoteng wrote:
另外我說樓主是新開立的帳號是我看錯,我再此對樓主說聲"對不起",
但有人說我是新開立帳號那這些人要怎麼給我交代?
我PO我註冊的日期 -->註冊日期:2009-11-28 00:32。
marcoteng wrote:
對於影片我是個人看法,以影片來看因為"未保持安全距離"而變換車道,也是影響其他駕駛造成危險,
交通規則如下:
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1條: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