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大衛 wrote:永遠學不會的"人""...(恕刪) 我覺得在01上發言或寄信給警政署都沒用的~~~~~還不如大家集氣祈禱一下上天求酒駕的人能早一天撞死院長級以上的官員或重量級的人物......保證三個月內立法通過提高刑責.....
泓通通 wrote:很多官都會酒駕,誰要...(恕刪) 才怪我朋友以前幫台北縣某市長當司機常載他去新生北路某招待所(連招牌都沒有)他有進去扛他老闆出來他說裡面妹都超正的,裝潢都很豪華問題是老闆喝掛了都是司機開車送回家的官員喝酒要自己開車回去的都是官太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