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遠一點來看地上的線顯示對這個路口來說走左邊的路算是直行而走右邊的的是右彎你同事極有可能是要負全責的那一個機車根本沒錯那個警察還是檢察官若還在跟你同事糾結有沒有打方向燈真的是很兩光你同事看起來是違規了未依燈號行駛對那台機車來說,你同事就像闖紅燈一樣
圓型綠燈沒有所謂的依燈號行駛才可以左右轉問題除非該路口禁止左右轉該路口是與小路做連動燈直行亮綠燈微右彎那邊就是紅燈冷風不是陰風 wrote:機車騎士的家屬最後能知道徵結點在那嗎? 癥結點在哪?請說明之不要把自己對法規或是自己認知錯誤拿來大作文章該事件兩造雙方都有錯誤我們不是當事人只能客觀述之
徵結點是汽車極有可能是未依號誌行駛那個紅綠燈是四像右轉車輛必須等右轉燈亮才能走依當時監視器畫來看事發時是綠燈只要到現場看那裡的紅綠燈怎樣組合就明白了若是綠燈加右轉一起亮,汽車責任就沒那麼大若是紅燈加右轉燈一起亮,汽車責任就很大親友也曾被開過未依燈號行駛,600台幣當時我也在車上
我自己遇到這種路口時,會看另一支紅綠燈立在哪條路上立在哪一條路上綠燈時那條路一定能走依這個路口假若另一支紅綠燈是立在右彎那條路上那綠燈時右彎就能走,立在右側這條路上時就表示右側這條路在這個路口是直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