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nfu wrote:
什麼原因讓您一直對馬路上那條紅線視而不見呢?
人行道邊坡上的紅線就算全掉漆(塗銷?)光了,難不成就能代表馬路上那條紅線是無效的嗎?
邊坡上有紅線或沒紅線根本就沒差,真不懂您在執著什麼耶。
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009/mobile01-c6645a93f86e967f21e7cb65ebd359bd.jpg
您的解讀是因為邊坡上掉漆,故馬路上那條紅線就無效,所以可以停車這樣?
重新再上漆?多此一舉浪費
打掉重塑邊坡?莫名奇妙浪費
那不擺著隨它去能幹麼?
...(恕刪)
很簡單, 邊坡看起來根本不是脫漆, 是被塗銷的, 你認為為何會被塗銷原來的紅線
市政府想做甚麼?
cltsao wrote:
很簡單, 邊坡看起...(恕刪)
首先,真要塗銷的話,塗那一小塊幹麼,整條塗掉不就好了?塗那一小塊的用意是什麼?市府能得到什麼?
第二,若意指要設陷讓民眾誤觸法規,又何需在馬路上漆那條明顯的紅線?
況且,光google的照片就能讓版友很清楚的知道,馬路上有條紅線延伸到停車格,而您是從照片的哪部份
証明出邊坡上的紅線是被塗銷的?
最後,不管是被塗銷或自然掉漆,有差別嗎?就算那整段都被塗銷了,有差別嗎?
您執著在塗銷與否上是不是更偏離主題了?馬路上大辣辣一條紅線在那,到底是哪還有爭議?
主題是停在那是否違規,您的答案呢?您若是法官,撤掉這張罰單的依據為何?
如果邊坡上的紅線全部塗光了,那請問,這位置能不能停?
我開始好奇,您是用什麼樣的邏輯觀來看待這張罰單的了。
不過我是很他X的不爽
因為紅線畫的歪歪斜斜(不曉得是否為店家私畫)
士可辱、不可殺


拍了現場圖與瑞光街上的紅線做比較
然後寄去申訴
交通分隊、內湖分局都是一樣的回答
"違規事實明確"
上了交通法庭(我沒出庭、僅以書面資料表示)
其中我提了一個重點
油漆標線施工: (1)油漆標線應以工程司認可之自動噴洒式畫線機作業,工程司得指示承包商提送完整之標線施工方法與機具型錄送審。標線應具有清晰之邊緣、正確而平滑之線型及厚度均一之薄層。在乾固前該薄層之厚度應為0.5mm,其許可差為±0.075mm。
殊不知我是好運

還是言之成理、引經據典


沒錯!我贏了


拿回我那2100塊大洋(含計程車車資)
(但還算是輸了~因為浪費很多美國時間)

由此可見
公務員心態不改(凡是差不多就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做事??
我想這個問題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
建議版主
若真的不服、就去申訴吧!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六條 道路於開放通行之前,應將必要之標誌、標線、號誌設置妥當。
道路與交通狀況有變更時,應增設必要之標誌、標線、號誌,並將不必要之標誌、標線、號誌同時清除
第七條 標誌、標線、號誌應經常維護,保持清晰完整及有效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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