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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的側風要當成反對重機上去之理由,請看此片先 XD

SRS安全氣囊 HONDA 金翼 有 ^^
愛騎車的人 喜歡honda 掀背車
orea2007 wrote:
不曉得是你邏輯有問題...(恕刪)


人家可是很守法的 不要污陷人家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熊八 wrote:
遇到危險事故的時候也是汽車比較容易閃過


您錯摟
機車要閃過障礙物輕而易舉

有看過超跑跟重機比賽繞錐就知道了
同樣的繞錐項目
超跑花的時間比重機多了1秒

我在雪梨騎高速公路已經半年多了
我騎的是台灣製262.8cc的羊
還不是重機

上高速公路就騎就好了
哪來這麼多問題
在高速公路上
我閃過
木板
盆栽
輪圈蓋


根本不會摔倒
可能您騎車技術比較差吧

附上我騎高速公路的錄影

1:05時還閃過輪圈蓋

另外為拍這個影片
我保持GPS90 因為該路段線速為90
所以是在最外線...其他人都超速

我上次騎M4的時候
還被一台150小羊超車
(這邊高速公路沒有CC數限制啊)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隆隆九 wrote:
Bingo~~對!你們說出我原本想打出的答案了~~

台灣的高速公路已經夠亂了!不需要重機再來參一咖~~

所以應該收回汽車路權,
全面禁止汽車行駛高速公路,
並且開放重機行駛高速公路,
這樣目前的亂象可以立即消失,
一舉兩得...

隆隆九 wrote:
因為到時責任歸屬~~一定又是推給四輪!
對阿~~歡迎來到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不喜歡台灣的法律,請找法務部長陳情,
在01喊反重機有實質上的幫助嗎?

隆隆九 wrote:
是~~被逼車被硬擠,是重機會遇到的問題!

是這樣嗎?底下這些逼車的,硬擠的,逆向的,
有誰在乎你是重機還是大卡車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2/8/1zw82.html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Q7XNnBhBmo&feature=player_embedded

隆隆九 wrote:
開放誰不會?
重點是出事誰負責?

只要你保持安全距離,不要撞到人,
人家不會沒事跑來要你負責的...

出事,當然是肇事者負責呀,
難不成要叫旁邊路人甲負責?

隆隆九 wrote:
我也喜歡重機~~但是...要開放高速公路路權,我絕對不贊同!

這句話已經被濫用到一個可怕的程度了...

隆隆九 wrote:
台灣大多數的汽車駕駛~~就像妳們說的...是個活動路障...
但...你們都知道已經有一堆活動路障了...
為何"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

因為,平面道路更多路障,
兩邊都有路障,都避不掉,撞到都會死人,
那當然要挑路障少一點的路線走,至少撞到的機率小很多...

這是很基本的常識,也是生物本能...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
有個疑問要請教一下,如果車子(不管汽車或重機)發生車禍時偏移到旁邊車道,導至旁邊車輛撞上,
這樣是誰要負責.
不需要吵 , 建議先用實驗證明 , 試辦一段流量最大路段 , 看看如何 ? 有了實際數據(包括車禍'違規-----等) 再決定是否全面開放 .
wanga wrote:
不需要吵 , 建議先用實驗證明 , 試辦一段流量最大路段 , 看看如何 ? 有了實際數據(包括車禍'違規-----等冒汗) 再決定是否全面開放 .

套用您的邏輯,
如果用違規與肇事等數據作為路權的依據,
那第一個該取消路權的應該是汽車吧,
高速公路上汽車違規與肇事的狀況何曾少過...

用安全與違規肇事次數等理由限制二輪的路權是過時與不合邏輯的想法,
以大型重機來說更是有違賦稅公平與比例原則!
因為會造成違規或肇事的都是人而不是車輛本身,
有違規就罰違規的人,
有肇事也一定有責任大小的區分(還是人的問題);

政府長期限制二輪路權,
並灌輸許多過時與不合理的觀念給一般民眾,
其中最誇張的是"機車是交通的亂源"與"十次車禍九次快"這兩項,
扭曲事實不說還造成交通工具的使用人被區分高低等!
機車部份就不贅述,
而十次車禍九次快何以不符事實?
大家用常理判斷一下就知道,
車禍不外碰撞,
而會碰撞一定是至少有一方侵犯他人的路權,
因速度過快失控或煞車不及而肇事的狀況不是沒有而是相對較少,
在大多數的事故中車速是影響傷害嚴重度的因素而非肇事主因,
因此"十次車禍九次快"應該改成"十次車禍九次侵犯路權"才對!
現在真的是該導正大眾視聽的時候了...
wanga wrote:
不需要吵 , 建議先...(恕刪)

車種只是車種... 不是族群... 也不是團體... 沒有犯意的連絡..行為之分擔...
加上信賴原則... 我們都是考過"駕照"的合格駕駛人... 駕照非以生俱來... 是考來的...
為何其他人的違規作為... 其他使用"相同分類之工具"的人要一起分擔?

說妨礙性自主好了... 男生佔了8成以上的犯罪率...
那以這種管理思維..
男生是不是要強制用藥物沒有性慾和性能力... 等到要生育時再去申請短暫開放停止使用藥物...
管它是犯罪之人還是守法之人... 反正"統計"上,這就是數據的呈現....

統計上的數據呈現是要看出高風險群... 和問題點...然後去面對與解決問題...思考管理與規劃... 不是"禁"
各國都知道機車死亡率高... 但有誰和台灣一樣... 整天只想限制和禁止....

超多人提到這個一直都搞不清楚這概念...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這幾天的新聞,也都是一堆"超安全"的轎車,在路上擦撞(不是高速喔)

結果車子就把人夾住變重傷了.

非正面撞擊,而且是在平面道路就已經那麼慘了,更何況汽車在高速公路上?

因此用此類理由反對重機上去分享路權,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wanga wrote:
不需要吵 , 建議先...(恕刪)


實驗結果:汽車太危險 全面收回路權 以後要開車請到比較安全的火星上去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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