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抗議!!罰太輕了,這種沒品的人應該要罰重一點。沒有公民意識,只想到自己,該讓他們多位國庫貢獻一點。有錢改車,怎麼不把錢省下來多買些書來看。建議把汽車的大燈,排氣管還有機車的大燈也納入。在路上常被這些人照到兩眼昏花,超不爽!
或許此項法規另可加附許可條件:凡違反規範之翹管,在排氣口處另行連接呼吸管至車主之呼吸系統,機車廢氣經車主呼吸系統過濾而排出者,則免罰。嘿嘿......不錯唷~愛改翹到恨天高的翹管車主,可以先行實施自我制約囉!!
太OVER了...騎車是種休閑娛樂....修改機車是基於安全及手養興趣考量只要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就好了=====================================你怎麼不把管子接到你面前噴自己的臉啊管子噴到別人臉上你不over嗎改管子會增加安全嗎你興趣你手癢就改你有沒有想過別人呢你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可是你讓其他用路人覺得不舒服引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這樣有沒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沒錢繳發單有前改車啊這是什麼邏輯???
嗯~大家吵的各有道理!綜合以上說法!我給的結論........台灣禁止騎乘機車!!改裝管噴臉 不對......但我也常被原廠管噴到臉.....也不對.......那就.........大家都不要騎就沒事囉至於上面大大說的燈的問題!有點籠統耶!我的車沒改大燈 用原廠的 被我照的人 不也是很閃光!因為我燈的角度弄高~所以囉~這也跟是不是原廠沒關係囉!不然被我這種閃到的 你也不能怪我改裝怎樣吧!所以是不是"改裝" 不是重點!重點是不要妨礙到他人就好!哪怕今天如果我是大改車 但已不妨礙他人來說 並沒影響 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