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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宣導廣告

看條文不要只看一條就不會出錯。


第8條 意思是不擋到人時,"得"行駛內側車道。只要後面都沒車,內側車道隨你開不違法。


第33條 "應"為超車道,當你擋到人還開在內側車道,就是違法政府要罰你。


第8條是有條件的允許,第33條是說明第8條在那些條件下是不允許的。條文並沒有矛盾。


所以當你合法的依第8條規定以最高速限在內側車道散步時,若後面出現一台超速的車輛逼近你時,將造成你若不讓就會變你是違反第33條的不合法駕駛。

因為後方出現比你速度快的車輛,造成你喪失引用第8條"得"行駛內側車道的資格,這時你是沒有立場去主張你是合法的行駛於內側超車道的。很多執意只要保持最高速限開內側車道就是合法的人搞不清楚的徵節點就在這。

T42p wrote:
看條文不要只看一條就不會出錯...(恕刪)


那請看看堵塞行車的規定吧
(五)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堵塞超車道行車(處罰條例33-2):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正常車流。
(2)無特殊原因。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這樣是不是跟你說的又矛盾了呢?
人若不帥~再暖都是變態~
T42p wrote:
看條文不要只看一條就...(恕刪)

超速的人會讓依規定行駛的人變成違規,
這怎樣都說不通吧~
內車道在全球來說都是超車道

只有塞車時內車道才可以行駛

不然在順暢的路段內車道只能用來超車用

要是那些一直說

(可以以最高速行駛於內車道)

這些人去國外開車一定會被狂閃大燈

因為內車道超車的人超速是他家的事

被抓也是他的事

超車道要淨空就是預防有些緊急車輛要通過

不然每次看到救護車一直切來切去就很恐怖

內車道為超車道這種觀念只能說台灣很多人還無法接受

因為那些人想的還是自己的方便

這是一種道德也是一種美德

如果要這麼遵守條例的話

請那些人士平常開車就請遵守限速行駛

市區限速40請不要超速

我想你們一定有超過40

所以請等你們可以完完全全遵守各式條例

再來說條例上怎麼寫吧

麻煩了




不懂 那些人為啥一直要堅持 以最高速線行駛內車道

請問那些如此堅持的人

你和我都以各自車上的時速表開最高速限 (前提是 大家車上的錶都在合理的誤差範圍內)

如果 我超車時 你行駛在內線車道

我開表速110 你也開表速110

但我的車卻從後方慢慢逼近你
請問 您是否會讓出內線車道讓我過?


還是 您會要我切到中線去超你車呢?
但是 請你記得 我是開我車上表速110 我沒有超速喔
但我卻比妳快
請問 你到底讓或不讓呢?
No E-tag
其實那宣導廣告應該是說法禮都要顧一下,
如果路隊長在內車道擋了很多人,就讓一下吧,

這跟最不最高速限沒什麼必要關連吧
roven5428 wrote:
不懂 那些人為啥一...(恕刪)


當時跟我爸媽在吵的時候
我爸媽他們也是用這句來回我
我也有說就算他超速我們還是要讓
接著我爸他們回說
他是違規了
我們為什麼要讓
接著是無限Loop...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小海≧▽≦ wrote:
當時跟我爸媽在吵的時...(恕刪)


超速與否是具有爭議性的,兩車很可能都沒有超速
但持續行駛在內側車道並擋住了後車的去路卻是明顯的事實

下次您可以用令尊聽得懂的方式這樣告訴他
stevelee1203 wrote:
就有很多人愛玩文字遊...(恕刪)




當你在內車道行駛後方有車來就算是堵塞行車懂嗎
chiang : 想當出頭鳥就要有不怕麻煩不怕死的決心,玩不起就乖一點,不要玩輸了就找人幫你,不幫你又講一些五四三的話
走內車道時遇到後面有來車比你快
就讓出就是了
這樣有很難做到嗎?
管人家有沒有超速.就是讓就對了!
說不定人家老婆要生產.....甘願被罰錢甘願冒危險超速
就是有人還要堅持自己是最高速限行駛.不需讓!
不就是讓比你快的車先行.有這麼難嗎?

每次開車都要不斷猶豫到底要不要外線超車
到底要不要閃一下大燈
(在台灣閃燈好像給人有挑釁的味道!非不得已不敢閃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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