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x34 wrote:其實 妳愛怎麼停車 愛怎麼把站在車位上的人碾過去 或是逼走那是妳的自由 我們也管不到妳只是想跟妳說 妳一在強調 不要提法律有一天妳不小心A到人家 那個你不想提的法律就會跑出來了只想跟妳說 小心一點 開車的去A到人 總是吃虧比較多...(恕刪) 車子之類的財損多是民事上的,較易解決但觸碰到人身,通常都是刑事上的問題.問題就大多了..
台北市 巷弄有畫公有停車格,因為是巷弄,所以24hr不收費有人當做自己停車格來用兩兩一組,一般會找作息顛倒的"組隊",如一個白天上班,一個晚上上班然後每天同一個時間換車位,換車位的時候用人來佔,另一台車子根本不見蛋一整年都是這兩台互相停~我想請問那些愛扯法規的人,你們時時掛在嘴邊的法規能否幫上忙?法律?道德?這是我在台北市活動,問了當地居民聽到的事好加在我是租私人車位,那些沒車位的怎辦?
有正義感的咧,就去報警吧,但會耗掉不少無所謂的時間!沒啥正義感的,只好好好過日子的咧,就去找下一個車位吧!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縱使別人有錯,也輪不到你來懲罰他。警察也不過是記錄者,他也沒權力辦誰對誰錯!只有法官才有這權力!不過台灣的法律也奇怪,有爭議(爭執)時,不許人民私自動刑,要報警,交由法律來判決!等真的報警了,警察又要當事者私下和解反正台灣的法律也是在欺負弱者!
Imation wrote:有正義感的咧,就去報警吧,但會耗掉不少無所謂的時間!沒啥正義感的,只好好好過日子的咧,就去找下一個車位吧!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縱使別人有錯,也輪不到你來懲罰他。警察也不過是記錄者,他也沒權力辦誰對誰錯!只有法官才有這權力!不過台灣的法律也奇怪,有爭議(爭執)時,不許人民私自動刑,要報警,交由法律來判決!等真的報警了,警察又要當事者私下和解反正台灣的法律也是在欺負弱者!...(恕刪) 最要命的是,原本以為自己對但一查相關法條剛好相反,原來自己想的是錯的....這個標題的主題就是突顯了這個矛盾!!!!!!!!11
keeperv wrote:台北市 巷弄有畫公...(恕刪) 講一句沒輸贏的 停車位 不收錢 人家可以日夜輪班佔到位 人家本事妳去叫警察來 會有人鳥妳嗎??了不起妳就說他佔車位 不讓別人用 缺德就這樣那K大的行為呢?不用我說 大家都知道吧~到底那個比較缺德 比較違法
雖然我開車,不過還沒碰過這種事,大家好像都覺得人占車位是不對的不過換個情況,大家生活中應該會有幫忙排隊或是幫忙占一個座位或是去吃飯先一個人占桌子,如果其他人還沒到,這樣的行為應該也是沒品不是說誰對錯,只是其他情況的占位置行為也蠻常發生的也許那些占車位的是以這樣的立場去做這件事
人家就是有本事輪流停 你要怎樣 這再台北算很正常吧中和我姑姑一個車位買的 因為少開車 車子報廢 找朋友來卡車位結果一天朋友開走 有一個外地來的人把車位佔走請人家把車位還來因為朋友開回來了(再搭捷運回家)結果對方還罵人 說這有寫誰家的嘛這大概就是像上面哈車位不則手段的吧誰都想要再台北先搶得先機 先停車心胸大點 要自己給自己說 這位子太小 下一個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