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idx wrote:兩者管理思考的方式都一樣~~ 哇哈哈哈...所以我才說兩岸部分政策思維很像~~ 都有管理學中所稱的華人特性~~ 嘖嘖~~ 因為華人國家(包含新加坡)就是迷信管制啊偏偏還有很多人贊成管制....過度管制通常不會有好下場
規劃交通號誌的人大概都是些開汽車的人吧,感覺只方便汽車~每次在台北騎車時都得提心吊膽;公車小黃加上路邊亂停靠的汽車們擋住了窄窄的機車通行的路,各位開車的人都會說:"等前面的車開走就好了阿...",很好~當你等前面的公車人上下車結束後也差不多一段時間了,台北市的公車多密集你們應該知道吧~偏偏公車的停靠站都在各大路口,想闖到禁行機車跟汽車擠一下又有警察偷拍,尤其上下班時間~車流量是多到一個誇張的地步呀.另外~機車走的路,路面上有多顛簸您知道嗎~?凸出或是凹下的下水道人孔蓋~也是多到一個無法想像~目前只開車上路的人呀~找個機會騎車上下班看看~你會體會到機車小民的可悲~PS:偷拍的行為好像不只會在天橋等制高點拍,平常騎車看到天橋都會躲一下,但是幾個月前我就收到一張禁行機車的罰單,那個地方是我完全想不到的角度...不知道栽在誰的手上...
HAKULIN wrote:規劃交通號誌的人大概...(恕刪) 哈哈~很多人不知道警察開單的"撇步"的確,不犯法誰能開你單,但是台北警察若要連開幾小時"衝X積"你以為他會選隨機地點嗎? 當然不是越多小黃公車或道路設計本來就有瑕疵(如捷運工地)的地方,機車才更容易成群的跑進"地雷"區,然後開單才能"事半功倍"呀!只是這種地方為何很多人喊冤?因為明顯就有行政罰的瑕疵!只是很多根本沒學過行政罰(法)的嘴砲都只會說"沒違規誰要開你單! 活該!"
dougmichelle2001 wrote:我只覺得:如果真的錯...(恕刪) 行政處罰上的瑕疵...照語意似乎每個處分都會產生瑕疵而且發生機率很高所以...走到禁行車道就一定是每個人都是被逼車的,或是其它不可抗力的事由所導致從而,行政機關都應該遭受非難?因為救濟程序的緩不濟急與本質上的對錯,這是兩回事~機關作出的處分有瑕疵而應予遭受非難與當事人知而不願窮盡救濟途徑,為一法律上睡著之人,這也是兩回事~但要說處分不可能產生瑕疵,那也未免脫離現實,不過要在原則中加入許多的例外我想應該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道盡~我只覺得:如果真的錯了,就繳單就好了,就不用去想要凹甚麼~您的行政罰(法)唸的那麼熟,理應對法律有相當程度的了解以上所言我不知道我這樣算不算是嘴砲...不過...接單的人又有幾個主觀上真正會認為是自己有錯的?或者乎,處分機關能對當事人有"自證己罪"的期待?
習以為常了吧...........同一個地點,我至少被開過六次,連被公車擠出去也算,認命吧!交就交了唄~當是做功德,交通仔.........除了做這還能幹什麼,抓賊嗎?...............波力士大人....叫啵咧屎大人吧!
小胖大隻佬 wrote:之前經過天橋 看到有...(恕刪) 每天上班經過陽明高中中正路的天橋....絕對有一個警員在橋上.....有時候會看到他想努力躲在柱子後面照相...可是那充滿公權力的龐大身軀卻始終無法被柱子完全遮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