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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

333 wrote:
看清楚新聞也要瞭解法...(恕刪)


從會騎車開車以來..我得到的觀念就是不管是不是肇事者..只要發生事故都不能離開現場

以法律來說以下我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你參考一下..


車禍發生時,沒有過失的人也會觸犯肇事逃逸罪嗎?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

案例事實

至今,小明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的所作所為會觸犯法律。

這是一個晴朗的日子,小明開車出門旅遊,一向悠閒的他,車開得慢慢的,心想,無事一身輕,甚是愉快。

當小明行經十字路口時候,看到號誌燈是綠燈,就順利通過,突然,一輛機車從右方闖紅燈直駛而出,小明煞車不及,「碰」的一聲就撞上機車騎士。

驚魂未定的小明,回想剛才所發生的情形,確定自己是遵守交通規則的,是機車騎士闖紅燈惹得禍,是他的不對,看他的傷勢好像不很嚴重,小明就自行離去,不料,路人記下小明的車牌,報警處理。

當接到警察的通知,告知小明涉犯肇事逃逸罪時,小明嚇了一跳,心想,這整件事情我都沒有錯,我也是受害者,為什麼會犯法呢?

解析

一般人會對刑法上肇事逃逸罪有所誤解,以為發生車禍時只要自己沒有過失,是對方的錯,就可以自行離去,無須將傷者送醫,事實上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

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構成肇事逃逸罪,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這個條文中,並沒有規範行為人就這個車禍肇事要有故意過失,縱使是沒有過失的人,在車禍發生的當下也不能獨自離去,必須要替傷者尋求救援才行。

在司法的實務上也有相同的看法:「刑法第185-4條之肇事逃逸罪,乃為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是該罪之成立祉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為已足,不以行為人之肇事有無過失,被害人是否因之為無自救能力人為必要」,換句話說,只要行為人在發生車禍時有認知到肇事的事實,然後故意逃逸,就觸犯本條罪名。

我們可以這麼看,肇事逃逸罪主要制訂的目的,是在保護因車禍受傷的人能夠即時受到照顧,減少傷亡的機會,是處罰行為人在車禍發生時「見死不救」的行為,不是處罰行為人就車禍發生是否有過失,一般來說,因車禍肇事有人傷亡而逃逸,通常會同時涉犯肇事逃逸罪與過失傷害罪,如果沒有過失,只能免除過失傷害的罪名,肇事逃逸罪是公訴罪,不因為私下和解就能免除刑罰呢!

過失傷害罪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過失重傷罪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於過失致死罪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些罪責都比肇事逃逸罪要輕,因此您可千萬不能以為只要自己小心開車,遵守交通規則,在發生車禍的時候就能見死不救呢!


若您也是法律同好,就不用找網路了,實例、判例一缸子錯誤。


之前已經舉了那些停車被碰撞的例子,就在說明肇逃的構成要件,首為責任釐清!

各種見解或有不同

簡單說,由法理、法條看、該新聞案件最適用的法條

就是 「遺棄罪」!!


再說,符合此欄開版狀況

甲追逐乙,萬一釀成碰撞,乙擔心下車遭到不測,直接離開現場
乙是否也吃上「肇逃」? 就看法官素養囉!

由法實務看來,很難對多數法官樂觀就是。
我前幾天在萬華環河南路上 也遇到一台 黑色125機車 車牌為559-???..從巷子出來欲跨越彎道雙黃線..我按他喇吧..他卻加速.跟在我左邊.沿路逆向騎..我不理他.他衝到我前面..故意加速+急煞車..連續約60秒..
我覺得他要把自己的命.賭在自己的熱血上..實在是不對....
我也是遇到一個神經病~
說要找人揍我~
真是嚇死我了~
這是夏天的味道
333 wrote:
若您也是法律同好,就...(恕刪)


我不是法律同好...只是就你提的新聞來論述而已...

而我找的資料也不是來自法官..而是律師的專業分析...

據我找的資料..法條中的肇事為一中性名詞...並不單指對的一方或錯的一方..

如果你真的如你說的這麼懂法律..應該會了解吧...如果有錯也請指正..

如果可以..你可以舉個案例來看看依你"認為"用「遺棄罪」來判決的案例

不要只是空說而已...給大家錯誤的訊息....

依你提的例子..甲追逐乙,萬一釀成碰撞,乙擔心下車遭到不測,直接離開現場
乙是否也吃上「肇逃」? 就看法官素養囉!


個人是覺的要看乙離開現場後的處置..如果是我..就會在安全距離後再報警..和警方一起回到現場.

這樣比自認沒錯而一走了之..對自己也有保障的多吧

如果只因擔心下車遭到不測,直接離開現場

事後才被目擊者記車牌追查到...

我想法官沒有幾個能接受這種理由吧...


kimulau0721 wrote:
我也曾經遇過...應...(恕刪)


木柵動物園前面的那一條超大直線路?!

之前和朋友去跑也被挑釁過

我一台Fighter+五期新勁戰+雲豹200

下平溪106時遇見一台雙載砲管GTR

聲音遠遠聽起來嚇死人...超過的時候才知道是笑死人...

我們就順順的從旁邊超過去~但這位仁兄大概也不爽了

騎在他右後方的我聽見車主用全力拉轉要超過我雲豹200的朋友

但有聲音沒速度啊~!!! 就給他超吧...

停紅綠燈時也是一直瞄瞄瞄

不要去隨意挑釁人才是明哲保身之道呀
看完這些文章

讓我想到很久以前...做了一個夢

~~~~~夢的起源~~~~~

我送我前女友回家之後

騎在羅斯福路上被兩台小白(都是男女雙載)沿路從左右包夾

沒有改很台的那種感覺~~

倒是有點視覺系~~b

後面的妹~~一個熱褲一個短裙

為什麼我會看到~~因為當他們逼近時我就減速給他們過...他們就到前面了

(我也就順便看一下)

可是啊!他們也就減速擋在我前面...而且有越來越慢的趨勢

一開始我當然是繼續騎我自己的

但是他們很煩的一直重複重複再重複~~

我當下做出了一個決定~~如果再來一次的話!!!!!

在不知道第幾次他們要包住我的瞬間

我"稍微"含了下煞車

很快的.....他們衝到了前面~~~此時兩台小白之間讓開了一個汽車可以通過的空隙

我就放煞車補上油門 退檔拉轉 穿過去

看著後照鏡感覺他們好像失去了動力一樣

接著我夢見我轉到基隆路上

也平安到家了

這一切都只是夢境而已~~

現在想起這個夢感覺真的很不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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