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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hughkk wrote:
你的論點是開在內線時無法確定時速是否已達到速度上限,所以必須讓出內線

那如果你退回中、外線,也無法確定時速是否已達到速度下限(中線80/外線60),你是不是應該退出高速公路?


我在講道德, 你一直試圖把道德跟法規混在一起

我從頭到尾都說, 內線路塞就是一群 毫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的人, 我有說內線路塞違規?!
相對的, 開外車道跟上車流, 不造成塞車, 不造成他人困擾, 這有問題?

已為自己抓到浮木, 結果抓到根石頭
nerdwannabe wrote:
我在講道德, 你一直...(恕刪)


道路上"規範"就是一切
違規的才是最沒道德的
交通事故也是依規範判斷,別人有路權就有路權,而不是你覺得的道德來判斷對方是否正確,事故判定時也不會管你道不道德,只有應不應該,能不能避免

交通道路規範其實像是一本SOP
比較像是對一台機器的操作手冊,大家遵守SOP操作,自然安全

所有的操作方式都融合在這部手冊內
包含有爭議性的合理但違規行為,也有緊急避難原則

但有些人就是偷懶不照SOP覺得自己反正這樣做比較快,有效率
然後嫌人家照SOP的礙手礙腳妨礙他提早下班?
bbboywind

這我蠻認同的,"大家遵守SOP操作,自然安全",大家都最高速安全距離下巡航,沒有任何變換車道,不用切來切去,這樣整體下絕對是最快最有效率的使用。

2024-12-11 16:02
bbboywind

然而總有人就是會超速(我沒說nerd大大,特澄清),會插入安全距離內,會想著別人怎樣我自己就能最快到達。這種才真正阻礙交通的人。當然也有人不照SOP,在內線開80,一樣是阻礙交通。但這不是最高速的例子

2024-12-11 16:05
CcCManCcC wrote:
這樣說根本有失公平
台灣是"法規允許"
國外是"法規不允許"

我只是把在國外遇到的實際狀況提出來
然後告訴大家如果把在台灣的駕駛習慣帶過去會發生什麼事
很明顯就是別人都沒問題,就我們台灣人辦不到
明明我們一天到晚高呼著"要跟國際接軌",結果我在這裡被嘴爆,笑死

不過法規允許就表示你有權選擇"做"或是"不做"
有多少人願意把手上的權利讓出來給別人通常直接反應了群眾的水準在哪裡
CcCManCcC

不懂法的,成天吐槽懂法的,可憐吶[這我不行]

2024-12-12 13:32
nerdwannabe

噗, 你就去做個造成他人困擾的人啦, 做人要有被討厭的勇氣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4-12-12 13:44
nerdwannabe wrote:
我在講道德, 你一直試圖把道德跟法規混在一起

什麼叫做道德?
開在你前面讓你沒辦法超車的就是沒道德?
如果停紅燈時,後面的車要求你讓開,他想闖紅燈,你讓不讓?
不讓就是沒道德,因為你限制了別人闖紅燈的權利

道德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nerdwannabe wrote:
已為自己抓到浮木, 結果抓到根石頭

↑這句話更適合你
Octanol wrote:
明明我們一天到晚高呼著"要跟國際接軌",結果我在這裡被嘴爆,笑死


這樣不對拉
美國開放槍枝台灣要不要開放?
國外大麻合法化,台灣要不要合法?

與國際接軌,不代表咱法規要和他們相同
不同國家有不同規範...這也是因為每個國家有自己的習性,生活習慣和態度

和國際接軌根本不是這樣接的,一個詞一堆人都拿來亂用

而且你們有沒有想想
台灣有日本的車庫法?
台灣有美國寬的國道?

車子比人密集,道路比人窄,還拼命想要引用別人的法條?
當初就是因為上述這兩點,國道才開了內側得以最高速使用的條例,這點官員都說過是為了發揮道路最大效益

有時法和理都講不過
就扯去水準和道德也滿奇怪的

規範是要適合台灣整個大環境
不是適合自己想要的方式
CcCManCcC wrote:
這樣不對拉美國開放槍...(恕刪)

槍枝和吸大麻在全世界各國的合法比率你不妨自己去查一下
而且以上這兩樣都是極具爭議性的,和犯罪率也有直接或間接的關連

反過來說,全世界明文允許連續行駛內側車道的國家有幾個?

你硬是要東拉西扯的拿一大堆不恰當的例子來給自己壯膽,我可就不奉陪了
Octanol wrote:
枝和吸大麻在全世界各國的合法比率你不妨自己去查一下
而且以上這兩樣都是極具爭議性的,和犯罪率也有直接或間接的關連
反過來說,全世界明文允許連續行駛內側車道的國家有幾個?


壯膽?

阿你不是要與國際接軌
國際有的法規台灣通通要有
遇到自己不滿意的就開始討論爭議性拉?
像我就覺得槍枝合法不錯啊,開放我也買個一些收藏
自由消費應該也是人權之一,違法使用和消費無關聯不是?為何別人違法就要剝奪不違法的自由?

是你們根本沒有思考台灣這環境
那有沒有想過台灣的車子密集度和道路寬度,和日本美國有沒有一樣
^^^^^^^^^^^^^^^^^^^^^^^^^^^^^^^^^^^^^^^^
這點怎忽略了?

然後怪我拿爭議法規
你們就可以不思考台灣環境,拼命提國外和台灣環境天差地遠的,要求和他們一樣
我就不能拿有爭議性的法規來說要不要也一樣?
難道這世界都要照著你們想要的方向走呦!!

治標的方式
順序只有
1.提倡車庫法先把台灣汽機車領牌數砍半
2.國道拓寬
3.內側開始完全變成超車專用道

順序是這樣
你們腦袋只有目標3,根本忘記了當初就是1和2改變不了,導致3生不出來
Octanol

我跟你講比例你給我回有無,然後我說過國外一樣車多塞車你又刻意無視,真的腦迴路不在一條線上的[笑到噴淚]反正看過的人就自己選一條腦迴路吧

2024-12-11 16:16
CcCManCcC

我相信看過的人也很清楚,台灣汽機車的密集度,和道路寬幅,是否適合套用你們所謂的先進國家。談槍枝大麻只是吐槽你們別滿腦子把國外法律往台灣搬,與比例完全無關係。人人都有喜歡的國外法律,但不代表適合台灣

2024-12-11 16:19
Octanol wrote:
不過法規允許就表示你有權選擇"做"或是"不做"
有多少人願意把手上的權利讓出來給別人通常直接反應了群眾的水準在哪裡


隧道內,你按速限行駛,後方車輛高速逼近閃大燈,前面沒車,你是要超速還是跨白線讓道給他過?

我不覺得禮讓違規仔是道德高尚的表現
Octanol

這問題根本狀況外......

2024-12-11 16:22
hughkk

Octanol 我想知道在這種情況下,你會怎麼因應?

2024-12-11 16:29
nerdwannabe wrote:
我很訝異有人開車無法辨識後車是否比較快耶, 然後還振振有辭的解釋這是個做不到的事情.

安全駕駛課程多是建議每4~7秒看一下側鏡, 每10~15秒就看一下照後鏡 來確認周遭的車輛, 並知悉周遭車輛與自身車的相對位置, 以及相對速差. 如果你做不到, 建議現在開始練習, 你不願意的話, 跟那個去紐西蘭度蜜月那個台灣男一樣, 坐大眾運輸是個更好的選擇

首先怕旁觀者誤會,先澄清,後車要超車,可以閃一下燈甚至可以按一下喇叭。但請不要一開始就逼車。

但nerdwannabe 說的30秒外90公尺的距離要我用後視鏡注意到他,還是後來又改成每5秒看一次後視鏡,我個人能力有限,請哪位做得到的示範一下

而現在又改口說,10~15秒看後視鏡,4~7秒看側鏡,以發現後方的車輛。
恩...先不論秒數一改再改如何,我只想問關左右後視鏡甚麼事
左右後視鏡看的到你正後方的車嗎?由此懷疑你真的有在開車嗎?

還是你真的就是調成左邊圖這樣的人?(我原本以為沒人會這樣調的這是作者故意誇張的。)
如果是,請告知我,你要開哪線我都讓給你開,我只想離你遠遠的。

出處: https://taiwan.chtsai.org/2009/02/23/ruhe_tiaozheng_qiche_houshijing/

nerdwannabe wrote:
A車速度比B車快, 但是B車不是慢車.... 你的物理老師在哭泣阿
你的邏輯還是 我自認開到最高速限的誤差範圍內, 所以不應該有車比我還快, 比我快的都是違規飆車仔, 都是沒有路權, 不用管他們

再來我就想回應慢車這件事。
慢車的定義在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6條
慢速車的在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8條
這是法律上提到的。

我可以接受你用俗稱簡稱,叫速度比你慢的車為"慢車"
但你不能用這簡稱同時,要求你所謂的簡稱"慢車"要依規定依法。
因為你用的是簡稱,並不是法律上的定義的名詞
你試圖用簡稱去取代法律上的名詞然後要求其遵守法規
這樣是偷換概念

開110的車不是慢車,也不是慢速車,他可能比某輛車慢,但不是法律上的慢車亦或慢速車。

而在我利用了當下最可靠的測量儀器而且是政府認可的車錶,我依據車錶開到了最高速限。
依法規我就有使用的權利。(法律面)

而道德面,後面閃閃燈示意想超車,狀況許可,當然讓,卡著你我要幹嘛。

但後面的在逼車或是在網路上的口氣是用滾開你們這些路塞,
你既然都沒道德了,我跟你談甚麼道德呢?
亦或是,你都疑似超速了或是在當下明顯看得出超速了,雖然我沒有執法的權利。
我是不是有可以不談道德禮讓的權利。這是我的個人自由吧。

至於其他的,基本上,你的言論就是一直繞圈圈,一直重複講自己講的,一直給對方貼標籤跟汙衊對方。
你高興這樣就這樣搂,你要自嗨就自嗨吧,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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