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赤霞 wrote:有的人和解書簽了,照...(恕刪) 收到,感謝您的提醒,我會特別注意這一點的。我另一次車禍對方就堅持要簽了和解書才要讓機車行修車。甚至還威脅不先簽那就要照法律程序走,看判決結果再賠。我不肯讓步,堅持都弄好談好了才簽,簽了就是一刀兩斷了。僵持到後來,賠償談好,在警局拿錢簽和解書,當天車就修好了…
cse829 wrote:收到,感謝您的提醒,...(恕刪) 其實簽了和解書倘若對方又惡意擺爛倒是會多一條詐欺之嫌因為前陣子車禍案件檢察官還是法官也是要開庭然後當庭我勝訴後來寫好和解書上是寫明今日現金付清可是當下對方又說現在沒多帶現金於是檢察官就直接說:若簽下和解未履行 案件當退回本庭 本人再多告你一條詐欺之嫌後來對方隔天就全數匯款了....
我最近也跟你一樣要準備打車禍官司,有時候打官司並不是完全為了賠償金!!而是事後對方的態度,有錯就要認錯,而不是一直狡辯,這種態度一定會再闖禍(有一就有二)!!現在證據明顯就讓他有案底吧!!畢竟有案底的加害者未來再發生類似案件打官司會很不利的,會讓他闖禍前三思而行~建議如果資金沒問題就委任律師吧!生活還是要正常過,一切都交給律師幫你處理吧!!這樣比較不會煩心!我支持你告到底,以拯救下一個受害者的心態去看待!!不要姑息養奸!!cse829 wrote:目前是不調解了下次見面大概是在法院了,法官應該還會給一次和解的機會到時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