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車時一副屌樣,上新聞後不敢出面,也沒有出面道歉,想必躲在家蓋棉大哭吧,沒LP的傢伙!X!
這種人會哭嗎
搞不好在家裡大笑說來抓我阿..來抓我啊
林杯不出門,你能拿我怎樣...

1. 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罪:「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
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2.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又以一公然侮辱行為同時侮辱車上所有救護人員,為想像競合犯,可加重量刑。
不過重點是-
3. 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要以為法律制裁不了你這種垃圾,再躲啊!我要是法官一定對你求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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