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的行為人應該是故意殺人不是過失致人於死........................他做的每個舉動可都是故意的啊故意擋住救護車去路故意緊急煞車這些事情在正常人的想法裡都是可能會造成被救護的人甚至救護車上面的其他人死亡的可能的他明明對這些事情有預見的可能性卻還是故意做這麼多惡劣的行為可見,他做這些事情並不是違背其本意的行為..........................受死吧~殺人魔你這個故意殺人的駕駛快出來面對你的責任吧思考:你今天不出來~過兩天你一樣要被拘提被通緝的
看樣子開這一台車的車主應該是某企業家的二代我想如果要請警察辦案,會不會查辦到一半就停了??總覺得現在吃案的機率滿高的尤其是大企業跟警察大人有很好的交情不知道這事情 後續是如何呢?我還滿期待的,不過我想大概也只是賠錢了事大企業家的律師都很不得了唷!!真希望這種人渣能在他人生中記上一筆前科
這種人應該被抓去關到死才對吧!!家裏大人也該連坐吧!!!!你兒子是怎麼教的啊自己不教,要準備留給社會教就對了一定有網友知道該XX的個人資料啦!!!!這傢伙平白無故害死一條人命,不能就這樣輕易放過他啦!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天理何在!!那個民代甘為他犯眾怒,以後不想選就去替他關說吧!!!
galant0157 wrote:如果4569-ER車...(恕刪) 其實 還是應該要公布他的個人資料才行以他的俗辣想也知道不敢再開這台車家裡人一定也會去把車牌換了這個車號已經沒有多大幫助了現在 就真的只想看看他長什麼樣子而已…
沒看過這麼惡劣的駕駛這種缺德事也做的出來到底有沒有良心阿為什麼要縱容這種人在這世界上生存台灣的法律到底可以給人民什麼保障呢那些高高在上的法官摸著自己的良心好好想一想吧絕對要重判這種惡劣駕駛一條好好的生命斷送在這種人手裡令人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