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個光 wrote:
你這麼會想像的人還會...(恕刪)
是您在想像...小弟是實際說明!再次證明您沒有看清楚文章了...小弟有說貼靠護欄...有人切換車道直接往護欄靠撞的嗎!?...看來您是位斷章取義的傢伙...您的思想非常不客觀~若照您這麼不客觀的推論想象!根本不該讓重機上速限110國道!!太危險了!!看來您是來阻止重機上110高速國道的...

葉小叉 wrote:
大大您說到台灣跟別國不一樣的重點了!十萬台車分佈在數千公里跟二,三百公里的路上,密度完全不同!密度高相對車輛發生事故波及其他車輛機會就高!這就是為何台灣事故傷亡高的原因...
葉小叉 wrote:
重機三讀通過是因重機有繳稅!憑什麼不讓他們上去!?剝奪他們的路權!但配套保護措施也要周詳!明確告知發生事故後,第三方來車高速無預警下撞上有無責任!這是大家憂心的!若有責!只要重機上去愈多!交通順暢度保證成反比下降!因駕駛心理壓力大!遇到重機來了,愈開愈慢...愈開愈慢...成為癱瘓高速公路的隱憂!到時爽了幾千台重機!苦了幾十萬用路人!保證被罵翻~不得不慎!
(恕刪)
葉小叉 wrote:
嗯~四輪的在高速發生事故!第一時間請開警示燈及後廂蓋(還打得開的話,用意是增高能見度)!並貼靠護欄快速離車後方一百公尺(記得拿件衣物高舉揮舞,想法增加後方來車注意!)設置警示標置!(沒有請找枯枝等醒目物體放置)!隨即離開高速公路護欄外等待救援...這是四輪在高速公路上的安全應變!有清楚嗎?
kimirr wrote:
但這個心理壓力會癱瘓整條國道,我覺得這是過度幻想,...(恕刪)
kimirr wrote:
不用看到"過失致死"這四個字就有如驚弓之鳥般的惶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