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願意開者超高價跑車上街溜達
為何就不願意承擔保費上漲?
今日又不是要求超過上限就喪失權益
還是可以用別種方式如保險轉嫁超過部份風險
差異是在於若超過額度
無法由公司直接向對方追償轉由公司承擔
代價自然是吃超額部份保費會上漲要自己擔
但已有超高價車輛者又怎會認為保費無法接受呢?
除某些人是真的就事論事以外
有一些反對者扯一堆人事物等無關問題
假設一些不合理或極端情況直接當成"被害人"
認為自己權益無法回復或無法被保障
不然就是避談自身讓他人風險升高情事
玩文字遊戲以偏蓋全引導抹殺不當等於
只強調個人自由公平等並上綱到無限
無視社會可能會引起之爭議點
不針對問題本質一直研究旁枝末節
這是要解決或是能解決甚麼?
題目就是在說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之超跑條款
意識形態仇富看不起窮人那都是個人立場問題
這些跟主題一點關係都沒有
此立場思維衍生之建議也跟論點成立與否無涉
說的主張有無邏輯及有沒有道理才最重要
難道是有故意離題將池水搞渾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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