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1. 說半天還是不說檢舉哪裡不好
A:檢舉無法高效率且立即性的改善各項交通違規,是屬於被動性質的,爭議多且審件時間過長,檢舉不一定成立,就算成立後的罰鍰對違規環境無法產生嚇阻效果,頂多違規人有一時不爽但罰鍰不痛不癢
1.
我家巷口一堆違停少了八成以上。
附近一條兩線道的橋,之前天天有機車跨雙黃線逆向,
檢舉一年後,現在很難檢舉到了。
相對地跟我車行方向相反的逆向還是一堆。
你可以說檢舉無用,我說是檢舉太少(反向無人檢舉)。
檢舉無嚇阻效果,對很少數的車是,例如有部車累積九萬元罰金都沒繳。
但是大部分的車都會怕。同一個地方天天違停的車都變成幾個月才看到一次。
這部分我強烈支持修法,罰金沒繳車子要拖吊。這部車真的是被檢舉還浪費行政資源。
但你說110警察會喜歡他一直開無用的單,而不會通知勤務中心去拖吊嗎?
2.
您有更有效率的方法歡迎試做。
但您自己甚麼都不做,還可以大喇喇地批評,真的只能說想像跟嘴砲。
很多檢舉人每天都花小時等級的時間在付出。
3.
心態不正我說過我也不喜歡,但是我針對檢舉行為是沒錯的。
但是對檢舉有偏見或錯誤認知的人,會覺得檢舉人都有問題也是合理...
檢舉絕對比撿垃圾還有效。不會有人批評撿垃圾的人,說以後垃圾還是會有人丟。
為什麼檢舉人可以說話大聲,因為檢舉一部違規,都比在這裡嘴砲十層樓還對社會有貢獻。
且他們大多是針對違規魔人。請勿對號入座。
檢舉不是正途,警政單位自己做才是正途,我同意
廢除檢舉制度,或是箝制檢舉制度,我都是歡迎的
但是希望有有效減少違規的配套。這目前我看政府都是做不到的。
打110癱瘓警政系統?現在警政系統已經癱瘓了,1999先前就被癱瘓過,推給110
但你打過110處理違規就知道了,打到讓人心灰意冷的,而且警察也不爽。
檢舉一條路的違規,可能隨便就拍到十幾台違停。
打110,只回報開單一部,甚至說現場沒有發現違停。
這才是現實。
警政單位比較討厭哪一種人,有很重要嗎?
社會上有三種人:
1. 討厭違規,但甚麼都沒做
2. 討厭違規,打110發現無效,放棄
3. 討厭違規,打110發現無效,檢舉
他絕對是討厭3,無論有沒有效。
要強調效果,絕對是檢舉比較有效,比叫警察來還有效,悲哀。
你說檢舉沒有立即性處理,警察到場開單不拖吊,是不是也歸類於此。
是不是以後拖吊車沒到就不開單,以免浪費行政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