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na057 wrote:所以立法程序與技術...(恕刪) 我知道高公局一直不願正面回應你修法的問題,而高公局目前的打算也就是無視那個但字,只是到這裡來一直抓大家問也不會有任何結果,就算我們都講你想聽的也不會有任何改變,應該去質問甚至控訴立法機構吧。
最高限速得以行駛.那條不寫出來的話大家在超車道的速度就會無限上綱.所以還是得定!但路上的標語我想最常看到的就是"""不要占用超車道"""吧!最高限速得以行駛內側車道我比較沒印象.....當後方有車 .前方無車. 中線有空間. 就不要占用超車道!!!!!!!!!!!!!支持不占用的本身也就是會"不占用"不支持的本身就是"會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