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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Tom_Deng wrote:
能有點理性順便把腦...(恕刪)

公路系統 本來就該讓所有人安心使用
不管是 人 車 物 都應該設賠償上限
自認為 自己的人 車 物 很值錢的
本來就該 自行加保 而且保險公司不得追償

法律是由 強勢的人訂的
目前訂這種偏袒富人的法律 不意外

古代多好
員外奴僕成群 保護著
你不可能會不小心撞到他

現代的有錢人
不肯花錢保護好自己
仗著不當的法律
索賠不手軟(透過保險公司)

人都是平等的
為何會有 一定會撞到人
只好挑 便宜的窮人撞
sam1232 wrote:

是嗎?我碰到的跟本...(恕刪)


保險業代的說法也沒說絕對錯
因為基本上要動用到超額都是賠償金額不低的時候
除了不小心把人撞死會賠到幾百萬之外
在路上撞車會賠到幾百萬通常也只有超跑了吧?
主要還是看你第三人責任體傷和財損理賠金額多少
超過了才會動用到超額加保的部分
sam1232 wrote:
是嗎?我碰到的跟本就...(恕刪)


真是遺憾
下次換個業務員吧

sam1232 wrote:
是嗎?我碰到的跟本就...(恕刪)








希望對您有幫助

WOWO88 wrote:
公路系統 本來就該讓所有人安心使用
不管是 人 車 物 都應該設賠償上限
自認為 自己的人 車 物 很值錢的
本來就該 自行加保 而且保險公司不得追償...(恕刪)


嘖嘖嘖
真敢說
走在路上被車撞死
還得要自己負責了不然沒得賠

WOWO88 wrote:
公路系統 本來就該讓...(恕刪)


在古代在碰到有錢員外前就被保鏢打到要找華佗救命了
mscekid wrote:
希望對您有幫助...

非常實用,
感謝。
狗屁不通當肇事都只會是汽車對汽車嗎?你當全台灣人人都開車就對了..機車也是會阿.......誰說一定是要開車

很顯然你的邏輯有很大問題.....

舉一個例給你看看之前所謂的強制險....傷亡保險業真的有全賠到雙方都很滿意嗎?事實上就是沒有而且還高達90%保險理賠不夠賠兩肇雙方都還得談額外和解金才夠保險內容卻寫得很好看!

現在就你說的一千根本就是幻想...當保險業是慈濟功德會嗎不會另設條件門檻?只要變成全民納保實際上通通不會賠到足額.....還說什麼一年一千根本是笑話..假設不能賠足額....都跟你要行嗎?行的話就來全民納保!

算數也出了很大的問題什麼一年一千胡說八道....最簡單的汽車乙式險都不可能一年一千...而你這一千加上去可不是只有一年一千交通不是健保人人用的到...!

台灣有多少車沒保到乙式甚至只是基本的強制而已老車更甚....就是人家窮就靠那台車生財...這種亂強制不是仇窮是什麼?
為何叫仇窮就是多數人不一定會撞到超跑機會也不多...卻要全民出錢讓這些超跑享用更加無懼....強制納這種保根本缺乏公平正義...比汽機車強制險更顯得低俗!

另外一點財損通常為選擇性納保是絕對不可以列入全民強制的...開啟這個大門後患無窮...往後全民房屋...小學生書包小到內褲都能強制納保了!

人家設立超跑條款就開始講仇富...強制窮人們納保就不是仇窮....這是什麼邏輯!

不要老要這社會環境來符合自己單方面的思維了....!

CcCManCcC wrote:
一年一千多元出不起...(恕刪)
高價車都有奢侈稅,超跑破千的可以再加徵多一點稅,
政府可以把加徵的錢用作保險基金,如果發生類似的
事故就可以補助超額的部份,(金額可以精算設計 )
讓有錢買超跑的多花幾萬稅金,保障一般民眾免於這
種無法預期及負擔的風險

我沒有胸部 wrote:

連您是兩位都在反應這個問題
我想也許是我表達不好

我的想法很簡單
這家人可能不好過
但是沒有這麼慘
因為金紙店還算是順利在經營
兒子也有在工作

他們的痛苦從哪來
僥倖嘛!
今天不用四匹馬
光是一隻鴨他們就可能賠很痛苦.(恕刪)


原來這意思
也是,他們至少比貧戶好過很多了還有自己家和工作

很多人都以為自己不會那麼衰
當真的遇到了才知道 但都來不及了

保險自保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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