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了兩天了居然沒有記者要報這種憂關百姓的大事,最近記者都很忙嗎?給幾個標題1.濫用檢舉:交通部路政司是否該修法了,不然累死警察2.奇耙式檢舉:龜速前進製造違規,或自己違規造成別人違規然後檢舉3.檢舉違規具有療癒效果:利用檢舉可以緩和反社會心理。4.創造違規檢舉違規,目前檢舉制度法規上有盲點給記者一個方向,交通部預計年底又要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了,所以年年修的處罰條例,要趁機把檢舉制度定的完善一些,廣納建言,不然只會越修越大洞,明年電動自行車要納入管理了,所以又有更多的可檢舉違規了。檢舉要附上影片,就算是違規停車也一樣,不然爭議點很多,只是一般人都認為罰金不多懶得去處理。從這篇的啟示,大家要熟讀法規了,不然天天收罰單都不知怎麼申冤啊。這種陷人入罪的檢舉方式,警察還要很認真的處理,就知道有單開警察累歸累還是含著眼淚面帶微笑的開,有冤自己去自力救濟-行政訴訟。跟一些交通隊警察聊過,警察真對法規還真的不是那麼熟悉,都是蕭規曹隨的跟著做準沒錯,雖然知道法規並不是那麼明確為了交差開了再說反正民眾更不懂,認真跟著法律在做會被當異類。真的民眾檢舉案件要針對違害交通跟行人通行與明顯公眾利益下而為之才是符合立法的目的啊~不然真的只是取財於民的一種免費工具罷了。最好請立法單位交通部路政司來看這棟樓,看看現實發生了什麼事,不要坐在冷氣房裏埋頭寫法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