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小白鯊 wrote:還要誅九族 滿門抄斬 看誰還敢酒駕 看到這種發言,真的覺得很好笑= =如果你一個一年見不到一次面的表兄弟酒駕撞死人,卻要槍斃你,你甘願服刑嗎?在酒駕致人於死要判死刑之前有更多應該要判死刑的吧?連續強暴犯販毒者凌虐他人致死殺人者駕車撞到人還肇逃.......還多得是比酒駕嚴重的這些在我眼中看起來比酒駕嚴重得多,你以為我酒駕嗎?不!我喝酒但酒後從不駕車...這就好像不抽煙的人看到有人在禁煙區抽煙,然後說抽煙的人一律判死刑一樣抱歉我認真了.. = =
不太讚成所謂的"死刑"雖說亂世用重典但台灣是個民主社會最多判個關個幾個月或幾年+罰錢不過酒測值…等等配套要先弄&想好,制定清楚免得又一堆事國內政府官員好像都沒在想配套措施的只聽到A方案的頭覺得好就進行結果被人一質問下,馬上改成B方案…像無頭蒼蠅似的
酒駕肇事這種罪大惡極怎麼能不給他死~當然是直接抓去槍斃還有闖紅燈也是會對別人造成莫大的傷害,當然還是一樣直接抓去斃了超速的危害不小於闖紅燈,所以抓到就現場就讓執法人員直接槍斃還有什麼是惡形重大的??讓我想一下還有啦,那種打右轉燈向左轉的,是想要嚇死人哦,亂危險一把的,只要被他嚇到的都可以直接把他抓下來斃了既然這種亂換車道的、開太快的都要被斃了,為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開太慢妨礙交通,嚴重浪費社會資源,第一個超他車的就有權利把他給斃了為了建立美麗新世界,犧牲是必要的,管他是老婆要生而超速,還是打噴涕切錯方向燈,通通不需要原諒,直接一槍下去,什麼社會問題都不再存在,反正社會走到這一步,活著跟屎了還有什麼差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