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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停車位停兩部車..有法可管嗎?

看到上面一堆正反兩面的意見,每個人都覺得他有理,
雖然我是覺得如果這個車位是建商劃好後,我運氣好買到這個位子,
應該是我高興怎麼用是我的事,
但是現在的法律又賦予社區管理委員會一些管閒事的權力,
就好像你買了一台車,但是交警說你的車不是登記貨車,所以不可以載貨,只能載人。
買車的人會怎麼想?
所以我跟我爸說,下一個房子我不是買舊公寓一樓就是買獨棟別墅,
車庫關起來要怎麼搞隨我便,不用去跟其他無聊人士瞎攪和

tonyking wrote:
看到上面一堆正反兩面...(恕刪)


格子內所有權當然屬於所有權人

要放幾台車都沒關係

要停機車也可以

要放家具也可以

只是請看清楚,樓主照片中的後面那台車

明顯超出格子範圍

占用停車格外的公共空間,合法?
mirage2k wrote:
格子內所有權當然屬於...(恕刪)


我會說這個不是幫版主說的停兩台車的人說話,
因為畢竟我不是當事人,不知道事實的真相,
會說這個是因為我在住家附近大廈內租一個車位(獨立產權的),
這個位子很大,所以有一次因為某些原因,
將車上的貨放在我的停車格上,都是紙箱,
大小相當於一台摩托車的長寬,整齊的擺在我的車後,
離格子線還有十公分的距離吧,
結果放兩天而已,開始有人哇哇叫了,
說什麼停車場內嚴禁放任何雜物腳踏車blabla的,
管委會還貼出公告說三天內不處理要處罰,
他們沒指明說是針對我,但是他們有找我爸放話給我,
我當場去把停車場巡一圈,大概50%以上都有在停車格放腳踏車或是雜物箱,
有的甚至放到停車格外了,我當場去管委會說你們最好是說真的,
如果執法不公,大家看著辦,然後我去把箱子放回車上,
結果大概只有4成的人真的去把腳踏車跟雜物收起來,
其他人說不理就不理,兩個月後那些把東西收起來的人還是照樣把東西擺回去,
這時我就知道所謂的管委會跟政府黑道有什麼兩樣?
可不可以都是看他們的喜好啦,
之後我就跟我媽說如果要換房子,
一定要一樓有自己車庫的,另外我不要有管委會的房子
所以你說的自己的車位要放什麼都可以,就我的案例是行不通的

tonyking wrote:


我會說這個不是幫...(恕刪)


停車格的使用範圍依法只能停車

就如同住宅與工業住宅
在申請使用執照時
法規已經限制使用方式與範圍

管委會委員也是住戶選出來的
在鄉愿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下

大部分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別太扯都OK

台灣就是如此大家都秉公守法?新加坡比較有可能

東興大樓倒塌

違規裝修才會被爆出來

等到哪天停車場出大問題......恩





mirage2k wrote:
停車格的使用範圍依法...(恕刪)


對阿!更扯的是管委會主委自己帶頭違法停車,
沒人對他有法子。因為誰檢舉他,他就會去找那個住戶麻煩
因為大家多多少少在管委會的法規下都有小違規,
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Louis chi wrote:
在百貨公司一樣很惹人討厭,雖然開車的美女真的很辣...(恕刪)


天呀!這一位辣妹是白癡嗎??這應該要馬上反映給管理保全知道吧!這真的是太扯了啦!!

管他好看不好看不然請保全幫忙停車就好了啊!!

而版主的問題我覺得!!你敢不敢說出來而已!如果你真的敢的話,其實事情很簡單,也不需要在這裡發文吧!!如果不敢的話,說了一堆你還是不會行動的。你說你們是舊公寓,而且沒有管理員,你只好硬著頭皮跟他們談,但......如果角色互換的話,你會如何處理呢(就是你停二台車子在那個位子,而被人家講話,你真的會把車開去外面讓車子風吹日曬&偷兒關切嗎??)

唉~總而言之~如果你敢的話,親自跟他們講(因為無法律可管,沒有管委會),不然的話你去請律師寫狀紙控告他,開調解委員會,你還是得面對他們。這就是.......走法律

打字很慢 wrote:
我住的大樓
停車位為平面
出入口為機械式
經過大家討論
只要不超出影響他人
就可以停
但是停2台要付2份機械維修費
機車也算



推一個!

我也覺得車位是他自己的他要停幾台真的是他的事!

但公的部份就要算清楚了!所以樓上那位大大社區的作法我覺得很不錯!
照相片看來沒有什麼不妥啊? 沒有阻礙到公共設施;消防設備也沒有妨礙到車道正常通行!!

只覺得版主有點小心眼!!見不得人家運氣好,其實在都市生活 人;車 住跟停大不易,人家有辦法空間利用是

人家厲害,版主何必沒事找事?? 至於您說會影響到您進出的順暢度;我想那個停車的人如果是您的親戚;

好友的話,您真的還會耿耿於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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