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被拿來開刀的車輛覺得很遺憾。這項規定並不像電視上被採訪的受到處罰車主說的沒有宣導。只要開上高速公路,總會看到黃底黑字的看板立在內側車道,除非有人開車的時候不看牌子,不然應該都可以看得到。講出"沒有宣導就處罰"這句話完全只是被開單的不爽而己。只是覺得更遺憾的是,現在還是有人一直想辦法要在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前進。就算有更多的人提出車子的速度表會有不準的機率,彷彿將內側車道淨空是一件違反人性的事情。
shaw0905 wrote:只是覺得更遺憾的是,現在還是有人一直想辦法要在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前進。就算有更多的人提出車子的速度表會有不準的機率,彷彿將內側車道淨空是一件違反人性的事情。 這就是政府的錯了,插一塊內車道為超車道的牌子是對的,但為什麼還要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如果不是以前兩線道時,大型車輛除超車外禁行內車道,現在應該不會看到大型車輛大部分都只開外車道,比照辦理,小型車除超車外禁行內車道,久了就沒人會佔著內車道不放了.
kore921 wrote:還是感覺怪怪的這個意思是開100~110km的速度就能合法的開內側車道嗎??? 基本上,大哥你的說法只對一半,前面眾位大大已經解釋很清楚了,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速限一百就得以100~110行駛,速限110就得以110~120行駛,但→中外車道有空間且前方無車或足以切入車道時,得切回中外車道,不得佔用內側車道!,還有,別告訴別人,很難控制這時速區間,如果連十公里的時速都控制不好,那真的別開車上路了這是最基本的駕駛知識,可惜95%的台灣駕駛人不是眼殘就是腦殘,駕照考上就把法規都還給國家了看看歐美日那些先進國家吧,就算如上下班尖峰時段或國定假期,超車道就是淨空的,連很多人不恥的野蠻國家→中國大陸,內側超車道也是淨空的,抓的還挺嚴的,罰金相當1/4~1/3 月薪耶!小弟舉雙手雙腳贊成對這堆烏龜車開單,處罰方式&罰金比照對岸,台幣一萬五,且連續開罰,看還有幾個駕駛人敢繼續佔用內側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