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交通底層邏輯都是錯誤的,把重點(重視路權,落實道交法的各項規定)擺一邊,然後整天不是區間就是定點再不然流動,搞得大家開車很痛苦,結果交通還不安全。
這就跟運動選手不重視基本動作與體能,只想要走捷徑,只會適得其反。所有交通安全的指南都寫在「道交法」裡,只是都沒在遵守、沒在取締。交通部、警政署只想挑軟柿子吃,超速拍一拍照就完事,還不用攔車,多輕鬆好賺。甚至區間跟定點,連警察都不用出勤,就有印鈔機不斷為政府印錢。
日本的測速照相機器比我們少很多,據說他們有規定測速相機的處罰量有一定比例,你想用它開更多單,警察也得開更多單才可以,不能像我們這邊就是當印鈔機來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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