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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地獄?】台灣交通檢舉制度掏空警察裁量權,執法公信力正崩解

縮減檢舉,然後地方政府大量設置科技執法
有比較好嗎
笑死,台灣落後就是什麼事都情理法,做合法的事還要扯合情嗎?~ 合理嗎?~
違規久了就當應該,突然執法在那邊靠北靠母
01最愛的德國(有無限速高速公路)也是有檢舉制度, 而且不用花時間去裁剪影片, 只需打電話檢舉且願意出庭作證, 警察就會開單.

德國檢舉一樣沒有獎金, 但如果警察要求出庭作證, 就可以得到交通住宿津貼且有公假可以申請, 公司不得拒絕, 等於政府免費放你假加上舊地重遊, 雖然我德國主管檢舉上百次, 沒有一次要求出庭作證, 頂多警察打電話再次確認而已....

PS: 按照01民俗說法, 德國人最愛當抓耙仔, 應該早就滅國了
對岸這問題都解決
科技執法~全部路口都攝影機 ~直接電腦判斷

台灣科技部花幾億
搞一個訂購麵線.....念大學時我就幫系學會寫訂購午餐網頁
這國家政府從搞綠能後
一切都只看顏色....上位的哪裡還有公信力?
josephtsun

歐美企業都要求代工廠要用綠電2024年12月7日 — 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擬加碼投資台灣,今年曾傳出綠電合約高達百億度電

2025-06-23 17:42
knift

josephtsun 企業為了出口,政府發展綠電是應該的,但是綠能跟核能沒有衝突吧?核能是很棒的基載電力,只要一開機,24-7-365不停發電。核廢料固化後也比空污來得可控吧!

2025-06-23 18:07
David-Kuo wrote:
檢舉也是!若到設計更合理,停車空間更充裕
大量減少民眾違規,檢舉自然也會減少


有沒有看過停車場空蕩蕩,然後路邊黃線甚至是紅線停滿滿?~
說實在的沒民眾檢舉會很不爽,但如果被警察開單就會默認,不如直接全面科技執法,反而成效更好
henrylai21 wrote:
一套健康的檢舉制度,應當具備:
[1] 警察保有最後裁量權,可根據現場實情駁回不合理檢舉
[2] 檢舉人不得干涉警方裁量判斷,亦無權要求開單或回覆理由
[3] 對於結構性違規問題,應優先檢討道路設計與標誌標線,而非單純罰單解決
[4] 公開違規與檢舉數據,建立透明與反省的機制


[1] ...
你知道實際開單的還是警察嗎?~

[2] ...
不得干涉個人覺得沒問題,無權要求開單個人也覺得還行,回覆理由為啥不行?~

[3] ...
這本來就該這樣做;不過在沒檢討解決之前就無需遵守?所以每個人都可以自己判斷是嗎?~

[4] ...
這個查不到嗎?~
至於透明與反省的機制......老實說這真的應該沒有~
這帳號從創立以來一直針對科技執法和民眾檢舉在分裂族群。
也提不出更好的解決辦法(大餅要怎麼做?不是只會畫,規劃與落實怎麼執行?),有問題當然可以提出,但是也得提供比現階段更優的方案來凸顯目前的瑕疵或不足,而不是拿出類法律人在使用的話術在混淆。

什麼濫權?濫權在哪?還是此帳號者認為民眾檢舉過多造成警員作業壓力大,所以刻意換個方式在利用輿論來減輕負擔?
樓主的見解很好,我看現在會檢舉的大多是因為檢舉的人看不爽、被擋到、被超車、相對剝奪感... 等等不是正義的原因,單純就是自己不爽,看到別人犯規見獵心喜,趁機給他死而已.

根本不是正義之舉.

相較於檢舉,我還比較贊成全部科技執法,由警察單位來判斷,至少罰單來源不是醜惡的人心.
josephtsun

檢舉之後也還是由警察單位判斷開單...

2025-06-23 17:44
神我人

笑死!又是一個沒檢舉過在那大談!

2025-06-23 17:50
感覺蠻多人沒有get到樓主的點,雖然樓主表達的也有待加強,舉個例子 我開內側地上也標示直線開一開突然內側變左轉道重點是地上左轉標誌還是在很靠近路口的地方才出現跟來不及切出去,結果被檢舉 請問是道路設計問題還是駕駛問題?還道路設計正常? 活該被檢舉
fannfu

有沒有可能是他在藉題發揮被發現了?道路設計有問題該檢討,但若只是少數人無法遵守,那是道路設計有問題還是駕駛人有問題?

2025-06-23 18:16
Gabriellin

道路設計跟民眾檢舉關係算是沒關係,不可否認都市規劃、道路設計問題很多,但法規即使落伍、不符現況,但現狀就是這樣,不合理但不違法被檢舉,還是可以去申訴跟陳情,用這個原因說檢舉制度有問題,只是想違規而已

2025-06-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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