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這種事情 被撞傷的人 永遠都是輸家
只能當作人生的一場修煉
沒錯,
如果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就至少拿的到錢。
所以我一直鼓勵大家不要把保險放在別人身上,
我自己保2個終身醫療,實支實付兩家(其中一家用副本)都可理賠(都已經繳完20年)、
骨折險(有出單純骨折險不多,台灣人壽15年已繳完)
團體的意外險我自己保2個,每年繳費。(意外、住院與實支實付)
法律規定每人醫療商業險最多3個+團保意外險3個,
我幾乎保滿了,
實支實付至少有20萬額度,可用副本理賠(20多年前買的都可以副本理賠)
住院一天至少理賠7000。
有骨折開刀就是60000 (2萬X3單位)
靠自己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