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 norman wrote:桃園市警局統計發現,歷年6至8月暑期是交通傷亡事故高峰,明(6月15日)起啟動專案至8月31日,增加稽查包括闖紅燈、酒駕、超速等,在轄區事故熱點增科技執法設備,嚴格執法。另道交處法條例修法,自2023年6月起酒駕處分升級,也將超速40公里修嚴視為嚴重違規,罰鍰1萬2起跳。 只有桃園嗎?這樣有用嗎?其他地區或者這段時間過後超速違規的還是照犯...或許能減少這段時間的違規案件數,但說真的對整體台灣交通環境並沒有太實質或者永久性的幫助
a290861 wrote:超速40公里,不能說是沒注意吧? 看錶不看路?把儀表站遮蔽起來,憑著自身感覺,用你覺得最安全的最快車速行駛,如果多數人都是哪個速度,那就是最合理的速限現實是,速限70公里,你會很自然地用70英哩,相差1.6倍的車速一直往前順順開去,所以問題出在哪?問題出在開車的人?管理道路的人?還是設計道路的人身上?
cinnamon coffee wrote:看錶不看路?把儀表站...(恕刪) 市區40 50就是安全速限只看路不看錶靠感覺開車 一下就超速了吧很多路上開80 90的駕駛我是不知道他們在急什麼難道不會早一點出門嗎
esthetica wrote:市區40 50就是安全速限只看路不看錶靠感覺開車 一下就超速了吧 好的道路設計,速限50,憑著感覺開就是不會超過50會超過,那就是他們道路設計有問題,引誘人違規,卻說你不檢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