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mtb wrote:
快速高速公路在美國警察的執法習慣就是要跟上車流!把速限調低,造成速差才是危險。在美國一堆車中如果有一台車堅持依照速限開,且明顯慢於其他車流,絕對會被警察攔下來開單,台灣一堆決策官員總不會思考問題,反正速限調低就對了。另外德國不允許右側車速比左側快,在德國敢從右側超車就準備被吊銷駕照,這個在台灣被當成屁一樣,有這樣素質的駕駛難怪交通永遠不會好。這也是德國還是能維持無速限高速公路,美國的高速公路也不死守速限的原因。速差和死角才是造成危險的主要因素。把速限調得低低,拖垮整個道路的使用效率就是目前台灣可笑的地方。
右側不能比左側快很合理,你從右邊進入主要幹道,車速本來就是由慢變快
台灣統一降低速限是違反常識,畢竟現在車子性能都比較好
馬力200~300匹的一堆
別忘記還有蠢蛋官員立的區間測速,科技執法
出口貨櫃趕船期,大貨車的車速都會比較快 ,經濟真的會被這些人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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