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comm1722 wrote:
基本上對方是合法停放...(恕刪)
一樓一樓看到這層
依個人所學所知及處理的經驗
是中肯的建議

1.先弄清楚自己的合法使用權利?
2.面前道路所有權以及是否為都市計畫道路?
3.面前道路如為計畫道路其寬度為多少,6米以下巷道可視為消防通道,沒有畫紅線也是要保持淨寬3.5米,1999就是要處理。
4.路霸問題要自己蒐證舉證,1999通報。
5.以上都無法成立就回歸到你個人使用的問題,公權力無法介入,看你要怎麼協調還是以暴制暴。
以上是個人的看法建議
祝你順利

在陸地生活的魚 wrote:
一樓一樓看到這層依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