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小傑 wrote:前幾天我收到一張罰單,我看了日期,回去調閱我的行車記錄器,檢舉我的人違規闖越雙黃線,期中不禮讓行人,變道也不遵守打方向燈,唉,你以為你是正義魔人,都出什社會了嗎?記得哦,社會事要社會事處理哦,忘請你三思而行行,你以為你正義,咳咳,下次就該讓你知道什麼要做正常人的事情了。 中華民國鼓勵民眾檢舉本身這種政策本來就不對這不是變相鼓勵人民都去當抓耙子嗎?又會造成社會不合諧,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