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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初判表出爐) / 人生第一次車禍,勸機車別右超,汽車別走外車道

那裡我偶爾會走,但我不會用樓主這種走法。一方面是我認為基隆光復路口前,最外側是給要右轉光復的車用的;過了那個路口後的臨江夜市口旁的寵物店前常有車違停,再來又是公車站牌常有公車停靠,太容易因為被擋住增加麻煩。

我自己的習慣是要在加油站轉,就到太極門那才到外側;要在樂利路轉,就過了安全帽店到喬治或調查局那邊才靠外側。不然真的中線比較安全,提供給樓主參考吧。
2025/01/13 更新 感謝各位網友的回覆
車禍初判表出來了,就不PO了,結果如下
我方: 尚未發肇事因素
對方:涉嫌為保持行車安全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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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發現鋁圈和車門有傷,八成是擦撞造成,
車門上已用粗蠟堆掉,鋁圈傷痕依在QQ
這就算我倒楣認賠了,也沒有證據

我希望和對方和解,結果對方不讀不回
兩個禮拜...沒有刁難對方,和解只是保障雙方
我再和保險業務聯絡看看

機車並有沒行車紀錄器,無法提供更多視角,
車禍鑑定要3500對方機車都只有強制險了,
我想她不會想多花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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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沒有要求償只希望和解為何不回應?
保險公司有打電話給對方聽取說詞,
但還是以事故初判表為主
也許對方已經將我封鎖直接擺爛

最後祝福01各位用路人行車平安!
2025健康順心
神我人

無責就出險。保險公司會去跟對方討。

2025-01-13 11:49
han888

恭喜樓主無責~~

2025-01-13 16:15
這結果不錯,至少算是有討到公道

部分人看到要賠錢,會選擇視而不見,就只能交給保險處理了

不然還要自己去提民事
早說無責了啊!

汽機車同車道就是前後車關係,就有人一直想帶錯誤觀念。
無言....
這種文章會消我大二輪族的銳氣。
塚本八雲 wrote:
2025/01/13 更新 感謝各位網友的回覆
車禍初判表出來了,就不PO了,結果如下
我方: 尚未發肇事因素
對方:涉嫌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


恭喜樓主!~

道路寬度縮減
機車本來就不需要強鑽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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