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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故結案

根據樓主的描述,我感受不到肇事者有關心傷者的同理心,路上這種貨色很多,通常也不會在乎用路人安全。
樓主辛苦了 !
高銘輝 wrote:
2025/0...(恕刪)

樓主真的很衰
這種人一定要給他們一個終身難忘的教訓,樓主加油。
看樓主在59樓的陳述,怎麼現在車禍官司變成提告後,車鑑會反而不受理被告申請鑑定?

記得以前都是法官在官司判決時都會述明~本案經過申請車鑑會之鑑定,雙方肇因結果如何如何⋯

還是已提告後,是要由法院這邊來要求提告方去申請車鑑的程序?
jwl0702 wrote:
看樓主在59樓的陳述...(恕刪)


雙方任一方有提起訴訟, 車鑑不會受理申請, 必需由法官或檢察官視狀況決定是否進行車鑑.
Libra1975 wrote:
根據樓主的描述,我感...(恕刪)

謝謝
目前在研究刑事附帶民帶的訴狀怎麼寫, 一旦在偵察庭時對方還是不合解, 最後也只好遞狀民事訴狀了
神我人

要在刑事終結前要遞,其實可以先寫好,在開刑事庭一起拿給法官。

2025-02-17 14:40
2025/02/27更新
今天到地檢署開庭,檢察官同時傳喚當事人進行詢問. 最後詢問被告, 你是否認罪 ? 對方當庭認罪.
我們到地院的調解庭進行調解. 對方父母親共三人參加調解.
我只能說法院的調解官比區公所的好太多了, 他直接跟對方三人說明如果案子到了法院,
對一個18歲的人有前科日後的影響, 調解官雖然同意對方父母可以一起出席調解,
可以一起討論, 但他最終的結論要由當事人自己說出, 以及自行決定希望和解的金額,
我跟當事人在討論的過程中, 對方父母還在旁邊插嘴,他爸爸還在講你們的收據價格都亂開,
他們不會接受這金額......等等. 調解官直接叫他們二位閉嘴, 讓當事人自己說.
我方也說明只要求有單據的賠償, 但對方都只說金額無法接受,
根本沒說出多少錢能和解.
他們三人討論完, 由當事人自己決定和解金並分24期付款. 結案.
其實當事人是很願意談的, 只是之前他父母一直插手管這事, 結果愈弄愈糟,
弄到要上法院.調解時能心平氣和的談, 雖然他希望分期支付, 但至少有誠意的談,
不像他父母就情緒情的發言, 可惜之前的調解如果當事人自己去, 應該早就解決了.
調解筆錄時我要求對方支付4期的和解金後我再撤告,
整個案子從10/1到2/27,歷時5個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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