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安安 wrote:
有幾個看到覺得不太合理的例子,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還有哪些交通規則不合理?
1.行車遇有轉向指示(即便是單一出口砸道等)必須打方向燈
2.對向車輛同時左右轉匯入同一車道,右方車輛需禮讓左方車輛
3.變換車道應全程使用方向燈
4.高速公路未依車速保持車距(真的逼車又抓不到)
5.爬坡道禁止超車(如何定義超車)
6.主線車輛禁止變換至加速車道(以國一南下內湖段為例,主車道要進入路肩就是要進入加速車道啊)...(恕刪)
連打個方向燈這麼簡單的事都覺得不合理我看你還是別開車了

車安安 wrote:
有幾個看到覺得不太合...(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