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差120還是會有人定速在內線就算110併排擋路,被討厭被詛咒也不是塞車狀況,政府不會花心力在這政府要想辦法的地方是塞車時速低於60速限調到180都沒用下匝道回堵,又有人插隊堵到去找龜車結果兇手是平面的紅綠燈
鬼島就算高速公路速限開到和🇩🇪一樣無上限也照樣會有內線路隊長在內線🐢很弔詭的是超速40公里算危險駕駛要扣牌那為什麼低於40公里卻不算危險駕駛和扣牌建議可以從內線慢速扣牌和惡意擋車不讓路開始修法你在內線雪隧慢速🐢,前方無車,造成後方車輛塞車,追撞和突然不得已變換車道造成事故和超速危險駕駛有什麼區別?建議政府不可以雙標
南北高速跑了40幾萬KM的經驗告訴我,台灣的高速公路全程限速120是完全沒問題的,除非下大雨積水…但是這種問題關乎每台車的輪胎選擇與磨耗狀況,也算不上是政府應該且能夠負責的問題但很可惜,交通部巴不得全台灣所有路都降低速限+區間測速,提升速限這種先進國家的思維就別想拿來套用在先禁國家了,連法規明訂可以合法上高速的紅牌重機到現在幾年了,能上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