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gen wrote:
最後女駕駛熬到家人提油來救,車子可以發動就拍拍屁股閃人,後續國道警察依法製單取締,指出女駕駛行駛高速公路途中缺燃料致無法行駛,將處罰新臺幣600至1,200元,另行車發生故障無法行駛且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將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
國道警察 弱爆了
如果是我用這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3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
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
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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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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