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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進待轉區打了方向燈 結果就收到民眾檢舉 罰錢+記點

如樓主所說的,這檢舉可以成功,還蠻詭異的。
通常是要有影片,就算是照片,也要有轉彎前、轉彎後(完成轉彎,也就是已經轉到該車道了)的照片,若只是到待轉區並不算完成轉彎(除非對方轉的很大,已經進入轉彎後車道才又回到待轉區),這種大多是被退回,因為爭議太多了。

歡迎光臨MY縫 wrote:
簡單來說就是外線道是右轉專用
機車騎士走中線直行車道要到待轉區,所以就打了方向燈
然後被後車檢舉騎錯車道

騎士的解釋也很清楚
因為有發生過駕駛在右轉車道直行
所以打方向燈是告知要到待轉區
卻沒想到被檢舉

不過這檢舉成功滿詭異的
現行檢舉都要有影片
照理說可以清楚看到機車騎士並沒有右轉,而是進到待轉區

只能說檢舉的真的吃飽太閒
然後開單的也是擾民
只會說違規屬實,可以去申訴
但申訴過的都馬知道,申訴成功率並不高
因為待轉區設計在直行車道右邊,個人會認為這是變換車道而撥打方向燈的正當行為,不然直行車跟轉進待轉區的車輛如何分辨?!這種處分應該要申訴。
l6632154j

我覺得問題是出在他打的是右轉燈而不是左轉燈(打左轉燈,後方直行車輛及右轉車道車輛可以清楚的辨識出他是要騎到待轉區)

2024-03-27 14:52
「檢舉」另類台灣奇蹟!但平心而論,經過這麼多年,交通有因檢舉橫行而變好嗎?

非執法人員本就沒有執法的權利與義務,即使執法人員也非個個都對法規熟稔,何況一般人民!「檢舉」變成有些民眾挾怨報復的工具,在交通規劃並非常不完善的台灣,有多少用路人真能完全不違規,頗值得商榷。當檢舉案件如雪花飛舞,執法人員有多少時間可以細究原委,明斷秋毫?

多少檢舉者只敢躲在暗處,腦補侈言自己乃為正義。執法人員開單尚須註明單位姓名,該立法讓檢舉者也能光明正大在裁罰單標示大名、住區,讓國人感佩其為導正社會的付出。為善須能眾所周知!若法案通過,是會有更多正義人士站出,立聲名於子孫,讓社會更美好,還是那些鑠鑠正義者,就此成為消聲匿跡的縮頭烏龜!

愚民、愚民,被政客玩弄於股掌而不自知,少了檢舉這筆收入,國庫缺口豈不更突顯政客之無能。被誘使互相殘殺尚自以為正義光環加身,讓社會猶如明朝東、西廠閹宦情景重現。
檢舉達人專制,忘記,不小心
老子云:民之難治,在於其智多
台北市的建國忠孝東路口也有這種情況
機車下建國橋後要去忠孝東路的待轉區
1.在右轉車道等待右轉燈亮後,前往待轉區 ==> 可能與此樓主一樣被檢舉疑慮
2.綠燈後由中間直行車道直接斜切到待轉區 ==> 會面臨平面車道直行車輛的車流,有被撞的疑慮

有在台北的網友可以去經歷看看
檢舉是一回事,開出罰單又是另一回事。

開出罰單的員警腦子是在想什麼呢?
歡迎光臨MY縫 wrote:
簡單來說就是外線道是右轉專用
機車騎士走中線直行車道要到待轉區,所以就打了方向燈
然後被後車檢舉騎錯車道

騎士的解釋也很清楚
因為有發生過駕駛在右轉車道直行
所以打方向燈是告知要到待轉區
卻沒想到被檢舉

不過這檢舉成功滿詭異的
現行檢舉都要有影片
照理說可以清楚看到機車騎士並沒有右轉,而是進到待轉區

只能說檢舉的真的吃飽太閒
然後開單的也是擾民
只會說違規屬實,可以去申訴
但申訴過的都馬知道,申訴成功率並不高
就是有這種機叭人

限縮檢舉就變得合理了
MBUSA wrote:
檢舉是一回事,開出罰單又是另一回事。

開出罰單的員警腦子是在想什麼呢?

對!所以這類離譜的罰單我一直覺得問題最大的是警察,如果警察對這類檢舉判定不成案,被檢舉的人根本不知道曾經被檢舉過,也就沒有後續這些不滿及爭議。
ccccc wrote:
台北市的建國忠孝東路口也有這種情況
機車下建國橋後要去忠孝東路的待轉區
1.在右轉車道等待右轉燈亮後,前往待轉區 ==> 可能與此樓主一樣被檢舉疑慮
2.綠燈後由中間直行車道直接斜切到待轉區 ==> 會面臨平面車道直行車輛的車流,有被撞的疑慮

有在台北的網友可以去經歷看看


注意看!
它右上方有一個紅底白字〝綠燈直行,禁止右轉〞的告示牌。

然後,
它燈號是 3 個箭頭方向 (左轉、直行、右轉),
如果你要右轉,
必須等〝綠色右轉箭頭〞亮,
才能右轉。

如果機車想在忠孝東路待轉,
只能走橋下的車道再待轉,
應該是不能下橋直行再右切待轉,
不然會有你提到的〝車流交叉〞問題,
這樣很危險!😷
ccccc

我之前都是等右轉燈亮後,再前往待轉區但看樓主遇到的情況,我就改走別條路了[汗]申訴太麻煩了,還不一定成功[大哭]

2024-04-03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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